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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7-14 | 來源: 21世紀經濟報道 | 有2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因為王君父親是中國國籍,沒有美國綠卡,而且常年生活在中國大陸,其父親去世後,留下的美國房產視為他父親的美國遺產,面臨美國的高額遺產稅。根據美國的聯邦稅法規定,美國人的遺產稅免稅額度在2016年高達545萬美元/人。然而王君父親不是美國人,遺產稅免稅額度只有可憐的6萬美元/人。且美國的聯邦遺產稅高達40%,這麼巨大的資金,王君這要去哪才能籌集這40%?
馮驁建議,第壹個辦法是可以與美國國稅局和州稅務機構溝通,先盡量支付壹部分欠繳稅款,和稅務機構簽訂付稅協議(Tax Payment arrangement)。“因為美國的稅務機構,收錢的事情是可以商量和溝通的,可以根據納稅人的償還能力,個性化地設計還款時間,還款進度”。
此外,王君還可以利用稅收協定豁免全部或者部分美國遺產稅。但是,不幸的是中國和美國的稅收協定中沒有此項規定,美國只跟16個國家的稅收協定中,規定了遺產稅豁免條款,但並不包括中國大陸。
“王君還可以履行美國遺產認證流程。具體操作方式是,王君申請成為父親遺產的管理人,出售父親的所有美國房產,繳納完父親的美國遺產稅後,如果還有剩余歸自己。這樣操作也是王君現在的情況下,壹種比較好的可行性操作辦法。這也需要通過專門的遺囑驗證法院(Probate Court)進行驗證,並且聘請美國當地州的律師進行遺產認證。這樣做王君還會面臨高額的美國加州律師費用和曠日持久的遺產執行流程。”馮驁表示。
他稱,在海外置業要慎重考慮讓誰去持有這些房產,如果王君父親當年在美國置業的時候在當地成立信托去持有這些房產,並且將這些信托植入美國境外公司中。這樣父親未來百年後,可以通過贈與兒子境外公司股權的形式,繞過美國遺產稅。
其次,他建議,海外投資,也不應把財富都放在境外的房產上。而是可以通過大陸的人身保險工具、公證遺囑、民事他益信托等工具巧妙的安排財富傳承,保障自己家庭成員的健康生活。-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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