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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7-15 | 來源: 嘉崎博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在中世紀的醫學院中,學生們經常會提出壹個問題:“為什麼妓女性行為很多卻很少懷孕?”,有研究者提出過這樣壹個假設:“對於妓女這種職業來說,避孕知識無疑是不可或缺的,各種避孕方法很有可能是從妓女圈裡流傳到民間各階層的。”
名妓賽金花與魏斯炅結婚照(圖源: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在18-19世紀,科技飛速發展,資本主義國家開始步入現代歷程。避孕,最終從混雜著巫術和傳說的技術發展成為壹種科學。
和其他科學發現的命運壹樣,避孕作為壹門知識的傳播在各地都遭到了打壓和封殺,但是最終仍在大眾中普及。
伴隨這壹過程的,是女性對各種權利的強調,“我的肚子我做主”不僅是壹句口號,女性取得了越來越多對自己身體的控制權。
妓女:被遮蔽的群體
在古代,有壹群女人善於總結經驗,對於避孕這類事情也非常熟悉,那就是妓女。很多醫學家壹直在思考壹個問題:為什麼妓女性行為很多卻很少懷孕?在中世紀的薩萊諾醫學院中,學生們也經常會提到這個問題。
在研究中,有人提出這樣的假設:對於妓女這種職業來說,避孕知識無疑是不可或缺的,各種避孕方法很有可能是從妓女圈裡流傳到民間各階層的。
16世紀的科隆,有壹個有名的老鴇告訴壹名叫做伊莎貝絲的妓女:“不會懷孕的,因為你早上喝了藥。只要你把藥喝下去了,就會好起來的。”遺憾的是,我們並不清楚這具體指的是哪種避孕方法。
科隆的壹個犯罪記錄中記載,壹個名叫托比亞斯·斯戴恩貝克的江湖醫生給妓女特琳·科倫“開了壹些藥……這些藥可以使她避免懷孕或者幫助她墮胎”。
中世紀以及近代早期的妓女們使用最多的避孕方法是哪幾種呢?這壹點很少有資料記載。有資料顯示,西班牙妓女通過佩戴護身符避孕,也通過子宮帽或藥膏避孕。
然而,當時的避孕知識畢竟有限,在今天看來有些方法也是不科學的,她們當然也會不小心懷孕。1519年,德累斯頓的妓院裡兩名妓女都生了孩子。另外,如果身體允許的話,懷孕的妓女還會繼續謀生,盡管這往往是被禁止的。
技術的革命:避孕套普及
19世紀末,避孕套作為壹種避孕方法開始廣泛傳播,並且至今都廣受歡迎。當時,避孕套有各種“同義詞”,比如,在相對保守的德國,壹度稱避孕套為“巴黎人”。開始時,醫生推薦人們使用避孕套並不是為了避孕,而是防止性疾病傳播。
首次提及“避孕套”的,可以上溯到意大利解剖學家加布裡埃·法羅皮亞(1523-1562),他在《論梅毒》中提到壹種用布做成的“沙套”,這個沙套在使用前要先用藥水浸泡,主要是為了預防梅毒。壹直以來,人們都在爭論,法羅皮亞是否就是避孕套的發明者。
1986年,人們在英國伯明翰德利城堡遺址的茅坑中發現了壹些避孕套,這是世界上現存最早的避孕套。通過這些避孕套我們甚至可以推測:德利城堡燒毀於1646年。使用這些避孕套的應該是那些在那裡過夜的皇家士兵。
20世紀50年代,人們在壹個英國莊園找到了壹箱避孕套。專家們認為,這些避孕套應該是在1780到1810年間生產的。上述兩個例子中,避孕套都是用動物材料制成的。
在第贰個例子中,還可以知道避孕套的精確尺寸:長度190毫米,直徑60毫米,厚度0.38毫米。而在現今的歐盟生產標准中,避孕套的長度則為170毫米。
18世紀的避孕套的使用方法與現代的乳膠產品(20世紀80年代還可以買到羊腸避孕套,但是這種避孕套沒法抵抗性病的傳播,所以大部分國家禁止人們使用這種避孕套)是不同的。18世紀的避孕套不再是紗布做成的,而是曬幹的動物腸,因此在使用前必須先將其浸濕。
19世紀末以及之前的奇形怪狀的橡膠避孕套與今天的乳膠避孕套相去甚遠。第壹批乳膠避孕套於1929年在美國上市,被稱為“Dreadnought”,這個英語單詞既可以表示厚呢大衣,又可以表示“無敵戰艦”,這項新發明在大蕭條時期出現,顯得別有意味。
幾拾年前開始,避孕套生產企業開始嘗試使用塑料,特別是聚氨酯制造避孕套。1994年,聚氨酯避孕套成功上市。這種避孕套比乳膠避孕套還要薄,但彈性和透氣性稍差。
不僅避孕套的生產程序得到了改善,其外觀也發生了很大變化。避孕套的可靠性越來越高,但也有些生產商(特別是東歐的)不特別重視避孕套的質量。
當時的壹家商品檢驗基金會調查顯示,波蘭廠家制造的300個避孕套中,竟有77個都有洞,這個問題在避孕套的歷史上壹直存在。
在古代,避孕作為壹種知識,其傳播有著非常隱秘的路徑。它在妓女這壹行業內傳播,也在男人中間悄悄傳播,至於普通女性,往往是沉默的群體,對此諱莫如深。
可見的資料是婚姻指導性書籍。婚姻指導書籍有著悠久的歷史,1850年以前,這壹類書籍在英國和美國已經擁有了很多讀者。雖然19世紀下半葉壹度遭到禁止,但此類書籍的出版率壹直非常高。
壹個引人注意的現象是,婚姻指導書籍的目標讀者往往被設定為女性,告訴“她該如何做”,仿佛男性已經天然具備了這些知識。這當然體現出在當時社會中女性地位的弱勢。
女權運動:“我的肚子屬於我”
1929年,德國開姆尼茨地方法院的壹個案子引起了熱烈的討論:性保健協會的壹名代表由於在成員會議上提到了避孕方法而受到起訴,但是後來他獲得無罪釋放。
法院對此給出的解釋是:“法律上規定男女平等,由此可以推導出,不管是已婚還是未婚的女性都有權決定是否生育子女以及生育多少;另外,很多女性由於過多的生育而損害了美貌與健康,同時縮短了壽命,大部分人認為這是不應當的。”
這大概是法律文書中最早探討男女在生育上的平等地位,該審判發生於魏瑪共和國末期,當時,婦女已經取得選舉權。
女性史以及性別史很早就提出,女性解放和避孕是緊密相關的。德國到19、20世紀之交出現人口下降的問題,歷史學家認為這和顛覆性的婦女反抗有關。在“性別斗爭”中,女性們通過墮胎以及避孕表達對女性權利的要求以及對男權社會的抗議。
19世紀中期,婦女解放運動掀起了第壹個高潮,女性要求選舉權,以及獲得進入教育機構接受教育的權利。1910年左右則掀起了第贰個高峰,除了選舉權之外,對生育自主權的掌控呼聲也越來越高。
第壹次世界大戰後,西方國家女性已經獲得了參政的權利,但是對於生育,她們依然沒有自主權。例如,在魏瑪共和國時期,女權主義者們試圖取消反對墮胎的憲法218條,但是並沒有成功。
第贰次世界大戰結束,參加戰爭的男人們回到了原來的工作崗位上,試圖讓那些取得了職業獨立的女性重新回到家庭,婦女運動由此掀起了第叁個高潮。
而20世紀60年代興起的婦女運動,更是除了要求職業上的平等外,還要求取得墮胎的權利以及自由使用避孕產品的權利。
回顧人類的避孕史,會發現女性壹直是弱者。從古代把避孕和妓女這壹職業過多聯系起來,到近代的各種新婚指南,女性都是被動的壹方。
對避孕這壹行為來說,20世紀才是進步最快的世紀,在很多國家,女性最終取得了幾乎和男性平等的生育權。
避孕,從關於身體的知識,最終發展為壹種權利。“我的肚子我做主”,避孕不再僅僅是壹句口號,而是壹種人人可以享有的權利。-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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