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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7-19 | 來源: 蘇禾博客 | 有67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肯德基 | 字體: 小 中 大
這是壹個情緒有些亢奮的夏天。7月17日,河北樂亭縣肯德基餐廳受到某些“愛國”青年圍堵,他們打著的橫幅上寫著“抵制美日韓菲,愛我中華民族,你吃的是美國肯德基,丟的是老祖宗的臉”。社交媒體上流傳的壹些視頻信息顯示,有類似青年在麥當勞肯德基店內滋擾顧客,斥責消費者不愛國。同時,中國網絡又熱炒起所謂蘋果輸入法意圖“擊沉中國”的傳聞,並因此引發網友呼吁抵制蘋果電子產品的所謂愛國行為。

抵制肯德基最終受害的是誰(圖源:Reuters/VCG)
對此,深圳晶報評論認為,這種亢奮的情緒似曾相識。在2012年的抗日大游行中,西安壹個名叫蔡洋的“愛國青年”用手中的U形鎖狠狠地砸向壹名日系車車主,後者的腦袋被砸出個大窟窿,經過2年的治療後,他的右肢體仍然完全癱瘓,喪失了所有功能。傷人的蔡洋則被判刑10年。
如果把視線拉得更長壹些,1919年的伍肆運動也有抵制和焚燒日貨的行為,貪圖便宜買日貨,或者乘坐日本輪船的市民,會被當面譏為亡國奴,有時甚至衣服上會被惡作劇式地蓋上“亡國奴”的印記。如果說近100年前的伍肆運動有特殊的時代和歷史背景,那麼如今,壹些國人還在用極其野蠻的方式愛國,則讓人感覺恍如隔世。
包括圍攻肯德基這種令人哭笑不得的做法背後,除了粗野無禮,更多的恐怕還是無知。在全球化時代,任何壹家企業、商品等等,都可能打上不同國家的印記。肯德基雖是美國企業,但早已實現中國本土化經營管理,也是依法納稅的市場主體。包括眼下風頭壹時無兩的BAT這樣的網絡巨頭,背後的大股東也都是“老外”。比如阿裡巴巴的第壹大股東是日本軟銀,騰訊的第壹大股東是南非的米拉德國際控股集團公司,而那些在網上興奮不已地表達激進愛國情緒的人,恐怕還不知道互聯網始於美國……
那麼再過伍年、拾年甚至更長時間,我們是否還會面對近100年前的場景?這其實是壹個很值得琢磨的問題,因為野蠻的愛國行徑背後展現的是無知的慣性和頑固,如果他們永遠不懂什麼是愛國,那麼就只能表現為害國,多少年後都壹樣。
直到現在,許多人對愛國的學習和認知,還停留在戰火紛飛的愛國主義影片和空泛無物的愛國主義口號上,他們從未認真地去思考過“國”與“愛”究竟是什麼,又或者,他們接受的教育和資訊就沒有包含這些更重要、更有價值的內容。凡事因果相承,行為是思維的映射,而思維又同教育、習得、認知緊密相聯。
某種意義上,如果不改變某些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野蠻愛國的鬧劇還會壹再上演。真正的愛國教育,需要讓每壹位公眾懂得國家的意義,權力和權利的邊界,以及熱愛它的道理與方式。愛國不能成為壹個空洞的口號,也不能成為被利用的工具。愛國是壹門大學問,為什麼愛,怎麼愛,背後有太多需要學習的東西。
南方都市報評論認為,蘋果輸入法“擊沉中國”的傳言,所考驗的主要是對待某個突然被歸納的社會傳言,能否基於冷靜、理性的判斷去表達觀點。只要經過簡單的測試和基本的技術分析便不難發現,所謂“擊沉中國”、“搞垮中國”不過是搜索引擎技術性的壹個算法問題,因為某個新聞熱點引發的某個新聞關鍵詞的搜索熱,陰差陽錯、斷章取義地被看作壹個驚天大陰謀,進而群起抵制,群情激昂。
動輒抵制某國商品,或者以抵制的名義宣泄某種情緒,在經濟全球化、分工日益細致的當下,可勉強作為壹種觀點,作為行動的有效性與可行性,則是另壹個層面的問題。壹件產品、壹種餐飲服務甚至壹項發明,具體由哪壹個國家獨立完成,判斷變得越來越艱難。包括宣揚抵制立場的當事人,都無法徹底斷絕與所抵制國家商品的所有聯系,用某國品牌相機拍攝抵制某貨的現場,用某國發明的手機操作系統,傳播抵制其產品的言論,加之對購買某產品與資助所謂未來戰爭之類因果聯系的強拉硬扯,不僅邏輯混亂,而且語無倫次。
公民個人的情感表達,或可以感性壹些,但壹個社會的公共判斷,卻不能因此失了方寸。公民表達對國家的熱愛,是壹種正常的觀點和情感,社會的底線在於,表達的過程、方式並不因表達內容的“當然正確”而沒了邊界、突破規范。進壹步講,公民個體的觀點,或許壹定程度上有對錯之分,謹守法律邊界的表達,無論觀點的對錯、高低,都依然處於表達的范疇。這裡提到的法律邊界,就是你的表達自由以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權利為界線。
以某些網民因誤解而發起抵制蘋果、甚至日前熱議的河北某地市民抵制肯德基為例,對某種品牌、企業表達不信任或拒絕,不論基於怎樣的邏輯,只要其言行依然在法律的范疇之內,便應當被寬容。但任何人的言論(甚至行為)表達,最起碼的邊界在於不能因這樣的言行而讓他人的權益受損。蘋果公司會否因謠言而商譽受損,肯德基門店因抵制行為而無法正常營業,前往肯德基就餐的普通消費者因言行失控的抵制行為而權利受到侵害、就餐遭遇幹擾,這便不再是表達的合法范疇,而成為需要法律介入的侵權行為。更不消說,幾年前曾有以抵制某貨名義對公民人身進行的侵害,終致重特大刑事案件。
以什麼樣的名義表達怎樣的觀點,本身並不可怕,開放、文明、多元的現代社會,越來越容得下不同的觀點表達,截然相反的論點在法治社會同樣可以和平共處。現在的問題在於,言論、觀點(甚至以行為的方式所表達的觀點)所應遵守的法律規范,司法應當有壹致、明確的態度。堵在商家門口幹擾人家的正常經營,阻止他人進入被抵制的商家消費,與站在不影響交通、不幹擾商家營業的地方和平表達抵制的觀點,有著非常大的、法律上的區別,這也是公民表達自由與涉嫌違法甚至犯罪的差異所在。學會表達觀點,學會以合法、克制、理性的方式表達哪怕再激烈的情緒,是很多人最需要補上的壹堂公民課。
百余年前,中國近代思想家嚴復譯著《群己權界論》,所要勸諭國人的核心意旨,便在於“人得自由,而必以他人之自由為界”,這也是書名“群己權界”的精義所在。100多年過去,權利的邊界依然是公共討論、乃至公共行為最需要厘清的問題,也是諸多個案頻繁在辯論著的核心議題。“愛國可以,但請別盲目”,表達可以,但也請尊重、不侵犯他人的權利。-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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