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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7-19 | 來源: 蘇禾博客 | 有67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肯德基 | 字體: 小 中 大
公民個人的情感表達,或可以感性壹些,但壹個社會的公共判斷,卻不能因此失了方寸。公民表達對國家的熱愛,是壹種正常的觀點和情感,社會的底線在於,表達的過程、方式並不因表達內容的“當然正確”而沒了邊界、突破規范。進壹步講,公民個體的觀點,或許壹定程度上有對錯之分,謹守法律邊界的表達,無論觀點的對錯、高低,都依然處於表達的范疇。這裡提到的法律邊界,就是你的表達自由以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權利為界線。
以某些網民因誤解而發起抵制蘋果、甚至日前熱議的河北某地市民抵制肯德基為例,對某種品牌、企業表達不信任或拒絕,不論基於怎樣的邏輯,只要其言行依然在法律的范疇之內,便應當被寬容。但任何人的言論(甚至行為)表達,最起碼的邊界在於不能因這樣的言行而讓他人的權益受損。蘋果公司會否因謠言而商譽受損,肯德基門店因抵制行為而無法正常營業,前往肯德基就餐的普通消費者因言行失控的抵制行為而權利受到侵害、就餐遭遇幹擾,這便不再是表達的合法范疇,而成為需要法律介入的侵權行為。更不消說,幾年前曾有以抵制某貨名義對公民人身進行的侵害,終致重特大刑事案件。
以什麼樣的名義表達怎樣的觀點,本身並不可怕,開放、文明、多元的現代社會,越來越容得下不同的觀點表達,截然相反的論點在法治社會同樣可以和平共處。現在的問題在於,言論、觀點(甚至以行為的方式所表達的觀點)所應遵守的法律規范,司法應當有壹致、明確的態度。堵在商家門口幹擾人家的正常經營,阻止他人進入被抵制的商家消費,與站在不影響交通、不幹擾商家營業的地方和平表達抵制的觀點,有著非常大的、法律上的區別,這也是公民表達自由與涉嫌違法甚至犯罪的差異所在。學會表達觀點,學會以合法、克制、理性的方式表達哪怕再激烈的情緒,是很多人最需要補上的壹堂公民課。
百余年前,中國近代思想家嚴復譯著《群己權界論》,所要勸諭國人的核心意旨,便在於“人得自由,而必以他人之自由為界”,這也是書名“群己權界”的精義所在。100多年過去,權利的邊界依然是公共討論、乃至公共行為最需要厘清的問題,也是諸多個案頻繁在辯論著的核心議題。“愛國可以,但請別盲目”,表達可以,但也請尊重、不侵犯他人的權利。-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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