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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7-29 | 来源: 自由亚洲 | 有8人参与评论 | 专栏: 郭伯雄 | 字体: 小 中 大
郭伯雄1942年7月出生在陕西省礼泉县新时乡张则村农民家庭,小名「锤锤」。
郭伯雄轻判无期。
亲信徐才厚和郭伯雄,一死一无期,让主子江泽民疯狂了!
7月25日18:01:13,新华网转载了新华社消息《郭伯雄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该新闻只用一段话就一锤定音,结束了郭伯雄55年的军队生涯。
报道说,「2016年7月25日,军事法院依法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郭伯雄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的赃款赃物上缴国库,剥夺上将军衔。」
9分37秒后,新华网再次转载新华社的相关消息《郭伯雄案件一审宣判后军事法院负责人答记者问》。
报道说,2016年7月25日,军事法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军事法院负责人就案件审理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军事法院负责人说:2016年5月3日,军事法院对军事检察院指控郭伯雄涉嫌受贿案立案。案件审理中,军事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审判,确保案件裁判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鉴于案件中一些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军事秘密,依法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军事法院经审理认为,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或者调整,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郭伯雄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真诚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全部追缴。综合评判全案事实情节,依法对郭伯雄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上缴国库,剥夺上将军衔。
宣判后,郭伯雄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记者最后一个问题是:对涉郭伯雄案其他人员如何处理?
回答是:对军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郭伯雄案其他人员,军事法院将严格依法进行审理,公正作出裁判。
郭锤锤部份简历
1958年8月,刚年满16岁的郭伯雄,在初中毕业后参加当地工厂招工,被分配到陕西省兴平市一家编号「四零八」的兵工厂当工人。在三年学徒期满后,1961年8月郭伯雄应征入伍,被分配到陆军第十九军55师164团。入伍后两年,升为副班长;1963年入党升班长。1964年,服役期满后,郭伯雄由士兵提升为干部,担任164团的一个排长。
郭伯雄在排长任上干了三个月,就被调入164团机关任职,在政治处宣传股当干事;八个月后,转到164团司令部任参谋。在其后的20多年间,郭伯雄一直都在军中的作战训练部门任职,虽长期主管军队作战训练,但并无实战经验。1962年中印战争,当时19军55师曾全师开进西藏,不过郭伯雄所在的164团仅担当预备队。-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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