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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6-08-07 | News by: 网易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民国时期结婚纪念照。背文“庚午(1930 年)十月十六日摄于牛角滨…… 时年四十三岁, 为结婚后二十年纪念”。照中人面目清秀,戴一副金丝眼镜,不似已年过40 的女性。牛角滨为苏州地名。

△民国二十六年(1937 年),一对年轻夫妻合影。民国时期手挽手姿势的夫妻合影照不多见。

△民国时期夫与妻妾在大厅前合影。画面正中的男子,手拿水烟枪,一副怡然自得神情。男子右侧的女子头发盘起,左手戴戒指;男子左侧女子戴头巾,右手戴戒指,年龄较大。
二女均是已婚装扮,应为中间男子的一妻一妾。根据中国以左为大的传统习俗及照片中人物特点推测,男子左侧为正妻,右侧为小妾。
民国明信片格式照片

△厦门集美师范学校女学生,1934 年4 月留影,明信片格式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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