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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6-08-17 | News by: 果壳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深夜八卦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网上流传的捉奸现场照片是假的,你们都知道了吧?
至于网上传的网页截图说马蓉和宋喆互称“亲爱的”就更没戏了(何况还是假的),最多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符合判决离婚的条件。
500块的精神损害赔偿恐怕都很难……
马蓉父母名下的房子
假如像爆料所说,马蓉拿王宝强的钱买的房子在父母名下,以及独自卖掉了朝阳区一处房产,王宝强能拿回这些钱,或者起码一半吗?
事实上,拿回房子够呛,物权和债权是独立的,况且本来有一半的钱是马蓉的(婚姻法还规定了夫妻双方都有权利处分共同财产)。那些买在父母名下的房,是要另案起诉的,这个离婚案中是不会处理的。
附上5种需要另行起诉,离婚案件中不处理的情况:
1. 没有取得房产证且双方协商不了的;
2. 只有一处住房,且有贷款,双方都要房的;
3. 两限房的申请表中有第三人参与申请的;
4. 都主张是个人财产,双方都不同意评估的;或者一方主张是个人财产,另一方主张是共同财产的,诉讼中任何一方都没有申请评估的;
5. 房产中有父母的名字。
所以拿回一半应该对王宝强来说就是最好的预期了吧……
活儿姐有话说
目前活儿姐猜测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是为了看看王宝强到底有没有她和宋喆的证据。不过按照网上说的王宝强发声明前几天才知道这事儿,估计是没有了……
感觉以后一定要认识一个律师朋友,唉心累……-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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