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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8-23 | 來源: 環球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還記得王寶強(专题)在美國的豪宅麼?環環拜托在美國的記者,為你實地打探了……
王寶強的離婚的CASE鬧了那麼久,我猜你肯定聽得耳朵都起“老繭”了。所以,環環今天要扒點“好玩”的東西,壹個你也許不知道的“秘密”。
今天要說的,是壹幢房子。
親愛的伙伴們,你們大概還記得,這樁撲朔迷離的“離婚”劇裡,馬蓉為什麼會走向潘金蓮的路子,是因為微博裡有人傳,她和王寶強在美國買了壹幢豪宅,並且寫上了“房產留給活人”的條款。
有人聯想到王寶強之前的車禍……

環環看得也倒吸壹口涼氣,並且被八卦欲激發了好奇心。
於是,這個周末,環環拜托在美國的記者找到這樁房產,壹探究竟。
先來告訴我,你想象中,120萬美元的房產該長啥樣?
按照今天的匯率,120萬美元約合795萬人民幣(专题)。說實話,在帝都,這個價位都已經算不上“巨貴”了。

想象中,大明星王寶強能看上的房子,起碼該是這樣式兒的:

然而,環球網記者看到的寶寶家,卻是醬嬸的:

是的,你沒看錯。就是這裡。
據說,自從離婚鬧開了以後,這套房產也在南加州華人社區迅速“走紅”。環環的記者朋友來到“寶寶家”時,有不少華裔(专题)民眾也來看房。大家都覺得 120萬美元不是筆小錢,想來看看傳說中的“豪宅”長啥樣。而且既然要離婚,房子就要拍賣、分割,沒准還能趁機撿個漏兒,但是現在他們紛紛懷疑自己走錯了地方!

尤其是房前的那根大電線杆子,真是亮瞎環環的眼。
按理說,街道邊杵根電線杆子是無法避免的,但是這根杆子的角度也是醉了,正好把王家“豪宅”框在壹個直角叁角型內,從馬路對面向王家看去,感覺怪怪的。也不知道2013年王寶強買房時有沒有來看過。即便是不懂風水,每天要在這樣的電線下出出進進,不覺得礙眼嗎?
再看這位置。
王、馬“豪宅”位於帕沙迪納市的東北地區,幾乎是在山腳之下。而且正門朝東,還沒有院牆及大門,按中國北方的說法這樣的房子頂多算個廂房。而且門前的大馬路還裂了……

另外,帕沙迪納市位於洛杉磯(专题)市的東側,是個在美國排名在183位的小城市,雖然文化氛圍不錯,但並不是華裔新移民(专题)首選的城市,主要是因為房屋老舊、房價相對過高,住宅所在地的平均房價為78.1萬美元,王寶強的房子買的時候花了120萬,現在估值100萬左右,實在不清楚他當時是怎麼想的。
回到房子本身,從外觀來看,這棟房子壹共有215平方米左右,大約有4個居室和3個浴室,還帶個游泳池,好像聽著不小吧?
但根據CNN的統計,當地別墅的平均面積是230平左右。所以,寶寶的房子在當地也並不算大,而且房子建於1958年,已經有些老舊。如果王寶強2013年用120萬美元在華裔居住集中、豪宅居多的亞凱迪亞市、核桃市、鑽石吧市,以及目前成為華裔購房熱門地區的爾灣,買到的房子至少要比1958 年的新多了。
再看房子內景。
由於院內已豎起“KEEP OUT(禁入)”標牌,房子後院和室內無法“探視”,但從當地房產中介力推這套房子的配圖中,還是可以看到些情況。



總的說來,這套房產後院及游泳池還算不錯,內部真是壹般般,與想象中的百萬美元豪宅有相當大距離,看來這“豪宅”真不怎麼“壕”。
扒完“不壕”的“豪宅”,接下來要談壹個嚴肅的問題。
小馬扎坐好!

這套房子為什麼成為吃瓜群眾關注的焦點?
是因為購房合同中,有壹個特別刺眼的條款——“只留給活著的人”。
啥意思?
網上說,意思是房子雖為夫妻贰人共同所有,但只給活著的人。如果夫妻雙方中任何壹方發生意外,另壹方會無條件成為該房產唯壹產權人。
意思是,如果馬蓉“幹掉了”王寶強,這套房子就歸她壹人所有。
網上人還說,這個條款,在美國極為罕見。
為了破解謎團,環環決定做壹次柯南。

上房契先:

可以看到,“只留給活人”的條款體現在房契中這樣壹句表述, “Baoqiang Wang and Rong Ma,Husband and Wife an Community Property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翻譯壹下:王寶強和馬蓉,夫妻共同共有房產權並且存活者有取得權。
科普壹下(實際上環環是咨詢了當地華人律師龐飛先生的)。
在美國加州,夫妻、親戚、朋友之間共同購買房產時,產權共同持有的形式壹般有4種:
普通共同共有(Tenancy in Common)
聯合共同共有(Joint Tenancy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
夫妻共同共有(Community Property)
夫妻共同共有存活者有取得權(Community Property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
共同共有人壹般在房屋產權證明(Grant Deed)中自主選擇壹種產權共有形式。
也就是說,王家“豪宅”房契上有“只留給活人”的條款算不上是罕見事物,只能說明王寶強在買房時選擇了這個選項。這樣的選擇可以確保,夫妻中壹旦壹方去世,另壹方將無條件自動取得全部房產,而去世壹方的父母和子女等其他法定繼承人將完全無權繼承任何部分。
也就是說,壹旦王寶強出了意外,馬蓉將毫無異議地成為該房產的唯壹繼承人,就算王寶強訂立遺囑將其父母和子女作為該房產的受益人,也無法改變馬蓉對該房產唯壹排他的繼承。
所以,真正勾人聯想的,是這兩口子為什麼要做這樣選擇?
環環分析了壹下,大致有兩種可能:
壹種情況是,夫妻倆買房時正情真意切,你儂我儂,作為男人,寶寶用這樣的選擇向嬌妻表忠心,也算是給她壹種保障:“如果我不在了,我的父母和孩子都沒辦法和你爭房產”。
當然,另壹種可能就奔著水滸傳的路子去了,最陰謀論的,無非是懷疑有人“先害命,後謀財”。
環環總覺得,這世界不會辣麼辣麼灰暗。為了這樣壹套房子,真不至於。
至於買房時究竟做何考慮,恐怕永遠只有他們兩口子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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