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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8-25 | 來源: 加國無憂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如申請沒有問題,市府會先批出回收及節約准許證(salvage and abatement permit),需要移除與房屋結構無關的可回收以及危險建築物料,並由合資格的專家簽署合格文件。最後市政府會批出拆屋准許證,業主才可以開始拆卸工程。
申請拆屋的表格,最後有數行小字,提醒申請人填上的資料必須正確無訛。
至於溫哥華市府在審查拆除許可過程中有沒有核對申請人身分,有本地地產業界人士透露,基本上承建商遞表申請便可,並未有嚴格核查屋主名字或申請人是否屋主,如果申請者熟悉業主個人資料,還可輕易撤銷煤氣水電等戶口,可以說是全憑"誠實機制"(Honest System)。

看到這裡,真是被嚇壞了,難道在加拿大,壹言不合自己的房子就隨時可能被拆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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