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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10-05 | 来源: Vista看天下 | 有2人参与评论 | 专栏: 潜规则 | 字体: 小 中 大
本刊记者联系了刘乐妍指控的一位导演,向他求证“潜规则”一事。这名叫石筱磊的导演否认了此事,并说微信截屏和电话录音都是假的。“录音不是我,录音我反复听了很多遍,那个人像台湾腔、台湾人,”石筱磊说,自己此前筹备一部电视剧时和刘乐妍认识,“她加我的微信,把资料发给我,然后我觉得她骗了我,她说她98年的,我看她年龄不像,我查了一下这个女孩,她自己的话和网上的资料差很多,我就不相信她了,就没用她。后来她把跟我的微信聊天记录发了,这女人还是挺狠毒的。”
遇到这么多潜规则,刘乐妍归咎于自己太勤快,因为四处投的简历太多,每天至少十封,所以才会遇到这些人。“算起来,比例还是很小的,我在大陆碰到剧组绝大多数都是好人,比如《宝宝别哭》的两个导演,连女生的手都不碰。”
除了自身遭遇,刘乐妍在大陆也耳闻目睹了不少潜规则、性骚扰事件,除了女的,还有男的。“我在这边遇到一个小男生,他是92年的,他说他也遇到潜规则,导演在试镜的时候摸他的小屁股。他怕事,不敢说出来。我们台湾女生不怕,我在地铁上就抓过色狼,而且是超大声地羞辱他。你干什么,你的手放在哪里。超大声的。”
潜规则一事在台湾也闹得沸沸扬扬,但台湾媒体并没有给她足够的支持,有的反而嘲笑她自作自受,还有媒体翻出她状告性骚扰者的历史,并以“援交”做标题报道。
女生版F4时期的刘乐妍(右二)
“现在打我名字刘乐妍,后面就会出现援交,我就没有做这样的事。我如果做这样的事,我十九岁就可以去做了,这么美的年纪我都没有去卖淫,我现在去卖,你不觉得很好笑吗?”刘乐妍像机关枪一样为自己辩护,“我当女F4的时候,每个人都赚十几万,全台湾都知道要跟我买春的人想花多少钱,我都没有卖。现在这个年纪去卖,会不会太晚?台湾媒体写得好像我被八个人轮奸一样,也是标题党。我是被八个人要求(潜规则)!我录下音了,这八个人我一个戏都没接到,因为这八个人这样要求,我不愿意跟他换,我怎么接到他的戏?我接到的戏都是清清白白,我不用(潜规则)换就接到的。”
大陆网友对她的态度也好不到哪里去,不少人在微博上留言让她滚回台湾。这让她难以接受,她再次架起了辩护的“机关枪”:“你可以说我不适合演艺圈,你可以说我的个性不适合这里,滚回哪里都可以,‘滚回台湾’这四个字让我觉得非常不舒服,而且难受。你看北京人有说过让人家滚回安徽,滚回四川吗?都没有,为什么要我滚回台湾呢?我除了是台湾人,还是湖北人,江苏人好不好。我到这边我说话听得懂,吃的也习惯,我什么都很自在。还有很多我爷爷奶奶在台湾很想念的事情,我在这边又看到了。我觉得好亲切。为什么不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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