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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11-11 | 來源: 新京報 | 有2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大企業的運營以管理為本,壹般來講,優秀的企業總是帶有創始人、傑出領導人的個人烙印,然而,管理制度的科學設計與領導人的個人能力同樣重要。壹個較有性格的領導人,幾乎是偉大企業的標配,然而,領導人過於強勢乃至偏執的企業,往往成於斯也敗於斯。
董明珠的個人能力無需質疑,但從企業經營的長遠來看,其嚴重的人治思維需要適度地讓位於管理制度的平衡。傑出的、天才式的領導人,對於以人才的經營為根本、變數較大的互聯網企業等輕資產企業更為重要,而對於格力電器這種傳統的制造業企業,創新路徑較為明晰,完全可以通過現代企業制度而不是缺乏穩定性的人治思維來解決管理問題。

總之,體制內的人事調整自有其規則,沒有必要對董明珠被免職過度解讀,更何況董明珠在上市公司格力電器的職務並沒有變。而作為上市公司董事長,董明珠近期發飆中表現出的人治思維,倒是更值得引起關注、思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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