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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6-11-17 | News by: 加西网 | 有98人参与评论 | 专栏: 房市情报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加西网综合)温哥华房屋空置税真的通过了!这也就是说温哥华成为加拿大历史上第一个对空置房屋进行征税的城市。
在星期三(11月16日)下午,温哥华市议会投票通过了房屋空置税 (empty homes tax )议案。征税对象为非主要住所的房产 ( not-principal residences),或一年中出租时间不到6个月的房产。
征税额为1%,这就是说,100万加元的房产,若空置则将被征税1万加元。
温哥华市政府的目标是鼓励空置房屋的业主将其物业投放入出租房屋市场。

自住房不受影响
房屋空置税将不会适用于居民主要居所的物业,大多数业主的自住房产将不会受到影响。换句话说,无论你的“第一套房子”是一直空着也好,还是每年只住3个月也罢。只要是申报了作为主要自住的房屋将不会受到房屋空置税的影响。
市府会透过自行申报、审核及投诉处理过程,辨认哪些是空置的房屋。
温哥华市政府将进行随机审计,防止业主弄虚作假,试图“绕过”规定的房主可被克以罚款。最高每天$10,000元的罚款!

豁免
温哥华的房屋空置税案也针对一些情况设置了豁免条款,比如:
·房产正在进行大范围的装修,或者正在建设或重建(有许可证);
·房产的所有者(或其他占有者)正在接受医疗或修复性护理;
·房产所有者已经死亡,房屋正在进行遗嘱认证或授予待定;
·房产所有权在上一年发生了变化;
·房产受到现有租赁规定的限制;
·房产所有者以工作为目的使用该处房产6个月,但是在其他地方拥有主要住所;
·房产受到法院的禁止入住令;
·房产受到停车限制、土地大小、形状或其它限制,导致房屋不能在该居住用地上被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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