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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11-19 | 來源: 秦漢博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天津爆炸 | 字體: 小 中 大

天津港爆炸後壹周年探訪 (圖源:多維記者/西翠)
在獲得兩證之前,瑞海國際必須通過驗收流程,而這其中,最為核心的環節是安全驗收環節。據參與驗收工作的人士會議,在第壹次安全驗收過程中,交通部水運科學研究院段曉瑞等專家,曾因瑞海國際存在諸多問題,而否決了本次驗收。
參與驗收工作的人士稱,到第贰次驗收時,段曉瑞就並未出現。李志剛應邀出現在驗收現場。“李志剛曾經說,有些專家並不懂得企業情況”。最終,瑞海國際在第贰次驗收中,順利通過。
除此之外,《等深線》記者還了解到,在辦理環評手續時,瑞海國際申報的堆放區面積僅為500多平米,而實際面積則該面積的85倍。之所以如此申報,則因為有規定中,如超過550平米,則需離住宅、企業、公共設施1000米外的規定。
數據顯示,2015年,其平均每月周轉貨物達5~6萬噸,遠遠超出許可數量。據熟悉於學偉的人士透露,於學偉曾表示,出口最高時,瑞海國際的量,占到全天津市的壹半。
2016年11月,天津港大爆炸案件宣判,於學偉等13人被判處死緩等刑罰。《等深線》記者了解到,13人中,至少有兩位在出事前壹年多即離開瑞海國際,但因其參與前期建設、申報、管理等環節,亦因此被判刑。
事發當晚,13人中年齡最小的周志剛值班。29歲的他長期駐外,每個月回到公司值班兩次。他注意到堆場多個危化品違規放置,但這是常態,領導過去也不過問,所以,他也沒有向領導匯報。
當日夜裡22時許,堆場南側的硝化棉積熱自燃,隨即引發周邊危化物起火,隨後發生爆炸。“8?12”天津港爆炸,最終造成165人遇難、8人失蹤、798人受傷住院治療、304棟建築物、12,428輛商品車、7,533個集裝箱受損。經濟損失超過68億元。
2016年,冬至過後,人們在電視裡,看到瑞海國際的13人鞠躬道歉。於學偉、董社軒、只峰被認定系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犯罪行為中的主犯,此外,他們多數人涉非法經營罪、危險物品肇事罪。
13名案犯獲刑情況:
於學偉(1974):實際控制人。被判死緩、罰70萬元
董社軒(1982):實際控制人。被判無期、罰50萬元
只峰(1972):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被判無期、罰15萬元
尚慶森(1983):副總經理、主管安保部、運抵部。獲刑18年、罰8萬元
曹海軍(1971):副總經理、主管操作部。獲刑18年、罰8萬元
郭向濱(1962):安保部部長。獲刑15年、罰7萬元
劉振國(1983):副總經理。獲刑10年、罰7萬元
宋齊(1969):財務總監。獲刑8年、罰6萬元
李雅翔(1972):裝箱部副經理。獲刑5年、罰3萬元
楊默(1982):辦公室主任(2014年初離職)。獲刑4年、罰3萬元
田旺(1983):副總經理、主管安保部(2014年初離職)。獲刑4年、罰3萬元
李亮(1981):掛名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獲刑3年6個月、罰1.5萬元
周志剛(1986):操作部業務員、事發當晚值班。獲刑3年。-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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