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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1-05 | 来源: 金融PR男微信号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雾霾 | 字体: 小 中 大
原因九:执法依据太弱。
首先大家看新环保法六十三条:
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其中第三种情况,处理根本没有震慑力度。
一个企业偷排,篡改在线监控数据,居然就罚款,简单处理一下“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一个大企业,不开脱硫,一年排放上千吨二氧化硫,抓到的概率本就很少很少。抓到了就简单处理一下,关上几天。一声叹息!
因此,从法律角度,偷排应纳入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可是大家一看,根本套不上,这一条很难适用啊!
所以说法律还是要完善,法律的层次一定要严厉。
大家买东西,确定品质后,总喜欢花最少的钱买下商品。企业主也是这样,能花一万解决的绝对不会花十万。
讲这些就是告诉大家,如果让全国所有的企业主都明白,大气偷排成本是不仅巨额罚款还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估计一般人真不敢了。
因此这就需要我们提升企业违法的成本,让企业明白花了十万,是为了以后不损失几百上千万甚至人身自由。
原因十:环保治理技术粗放,难以达到设计要求。
这一点涉及整体环保产业工艺水平,不是一天两天能改变的。除了借用国外的技术,自己的工艺发展也是关键。这一块内容太多太多了,涉及多个领域,不细说了。
除了这十个原因,自然还有其它因素,不一一说了。
补充一句,如果你能看到这儿,可见你是个认真的人!在这个浮躁的网络世界中,有多少人能认真看到这里?
第三部分:雾霾肆虐的第二大原因
下面说机动车的因素,除了燃煤和工业排放,机动车是雾霾的次要因素。
抄一段话:“环境保护部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重型车保有量仅占机动车总量的4%,但NOx(氮氧化物)和PM(颗粒物)排放量在机动车总排放量中的分担率分别高达78%和82%。单辆重型柴油车排放的NOx和PM远高于汽油小轿车,一般相差数十倍甚至上百倍。”
为什么抄这句话,因为是实话。所以以后不要说私家车是雾霾的主因了。这么说的人是想转移视线!
机动车对雾霾的影响原因如下:
1、油品质量不佳,这个很多人已经知道了;2、发动机工艺落后,这个涉及国家制造工艺水平了,难以一步到位;3、交通拥堵造成的额外排放;4、尾气治理技术的落后(有的根本没有;有的装了也不用)首先从柴油营运车辆说起,这些年增长速度明显小于私家车。私家车增长速度在7-15%之间,每年不同,每个城市不同。私家车的增速大于柴油营运车,且柴油营运车中的黄标车淘汰力度增加,所以说两者的污染占比也在逐步改变。不过,至少在现在看,私家车仍是机动车尾气排放的一小部分。
我就拿发达国家很多大城市来说,车辆数超过北京,也没见人家有啥雾霾天啊。
最近的低油价对我国是个好事,可以将价格空间用在油品提升上,即使油价多了几毛,也能从国际油价的下跌中找回来。我认为根据现在的国际油价,我们应该可以做到,当然这要涉及国家层面政策的制定了。我认为现在的形势下,提升油品不难。-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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