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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1-09 | 来源: 科学出版社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雾霾 | 字体: 小 中 大
管理层次上,建立较为完善的 VOCs 污染防治体系与长效监管制度,加强标准体系的建设,制定动态的污染源清单,完善重点污染源监测体系和危险易挥发有机化学物质管理体系。
编制 VOCs 中有毒有害物质优先控制目录以及重点行业与重点区域 VOCs 污染防治规划。在国家层次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进行污染减排与控制的基础上,加大对 VOCs 治理的扶持力度,充分调动治理企业、污染企业和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的积极性。组成产学研用联合攻关、一体化的研究队伍。政府主管部门设立国家专项基金支持进行针对重点行业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应用推广,建立 VOCs 减排控制产业联盟,并对采用新技术进行污染控制的工程,核对 VOCs 的减排量,给予经济补贴或者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政策。
在企业项目审批上,要合理规划布局,有序发展,针对行业特点,应根据资源分布,结合市场与环境敏感性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与宏观调控,制定行业分阶段的发展规划,成立重点行业 VOCs 污染控制试点园区,建立园区 VOCs 排放控制管理体系,积累VOCs 防治经验。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是国内较早系统开展 VOCs 污染控制的研究单位之一,承担完成了包括国家和部委挥发性有机物控制领域多个重要的项目课题,围绕着 VOCs 污染控制的材料、过程、技术、设备、工程等多方面,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并与众多的合作单位一起不断努力,逐渐形成了一支有关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减排控制的研究队伍,取得了具有创新性和应用价值的重要研究成果,开发的相关污染控制技术已得到了实际工程应用。-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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