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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3-01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苑剛遺產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豪門恩怨歷來就是壹出狗血大劇,前幾天才爆出溫哥華著名地產商死後也不得安寧,由於沒有把遺產留給親生孩子,他的叁個親生孩子和養女為了分遺產也到法院要求重新分配遺產。
而2015年5月轟動壹時的42歲華人富商苑剛( Gang Yuan ) 在其西溫遭殺害後慘遭分屍壹案,由於他生前沒有留下遺囑,再加上多名女子出來聲稱都給他生過孩子,至少有5名孩子聲稱是苑剛的孩子。所以,配偶及5位孩子,遺產如何分配,不進法院,是不會說的清楚的。
有時,孩子通過DNA測試就可以說得清楚,不過,說同居配偶的關系,就不知如何說得清了。。。
所以,豪門恩怨的法院大戰進行中。。。。。。
壹名中國女子入稟法院聲稱她是苑剛的同居配偶。
這名女子在B.C省訴訟中被認定為“母親1”。她向BC省最高法院聲稱她有權獲得苑剛留下房子的壹半產權。
42歲的苑剛在其在西豪宅中被害。由於苑剛生前沒有留下遺囑,其留下估計價值至少2 000萬元的遺產。
這位母親1說,她和苑剛先於2004年5月在中國見面,並開始約會,不久後,她搬到苑剛父母的家,開始與他同居。
她表示,兩人也曾分手壹段時間,後來兩人和解,並於2007年8月壹起生活,直到苑剛的死亡。
這位媽媽1說,她於2008年12月生下了她和苑剛的孩子,雖然苑剛為了生意經常出差到加拿大,她和孩子沒有陪同,當他回到中國,他們都是同居關系。
她在訴訟中指,2008年底或2009年初,苑剛告訴她,如果他的事業更穩定,他打算將壹家人搬到加拿大。

2014年8月,苑剛搬遷到加拿大並長期居留,以維持其永久居民身份和商業目的,9月,在訴訟中被確定為孩子1的母親和孩子獲得加拿大的旅游簽證。
訴訟中稱:“苑剛告訴原告,他打算帶上她,孩子1和苑剛的母親於2015年5月左右到加拿大和他壹起生活。”
“但是,由於苑剛的死亡,上述事情沒有發生。在苑剛去世後,原告和孩子1去加拿大參加了苑剛的葬禮。自從苑剛死後,原告與苑剛的家人保持著密切的關系,在中國節假日期間經常與苑剛家人在壹起。“
母親1的律師拒絕就此案發表評論,只是在壹封電子郵件中說,他本周將尋求發布禁令。
目前,共有5個婦女聲稱,苑剛和她們壹起生育壹個孩子,他們的孩子有權獲得房地產的壹部份。
其中兩個女人,其中壹個是母親1,聲稱是苑剛的同居配偶,她為他生了壹個孩子。
伍個孩子的年齡都在3歲到8歲或9歲之間。
根據遺產法,確定你是沒有留下遺囑而去世的人的配偶後,你有權獲得去世人的壹半遺產。如果其中壹個婦女成功地成為苑剛的配偶,她將獲得壹半的遺產,其余的將分配給合格的孩子。
所有這些案件都壹起作為壹起案件審理,但目前法院沒有定出訴訟日期。
共同管理該遺產Solus信托公司有限公司律師克裡斯·約翰遜,拒絕評論該訴訟。
涉嫌殺害苑剛的凶手,也是苑剛的表姐夫趙利被警方指控贰級謀殺。案件將於5月在BC省最高法院由陪審團作裁決。
看樣子,千萬遺產案還得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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