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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3-16 | 来源: 加西网 | 有13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被告人“不服”!
虽然司法部的投诉表明Pomerantz在三年内主要居住在美国,但是Pomerantz本人提供的文件表示,他与妻子(拥有加拿大-挪威双重国籍)仅在2008年和2009年的部分时间住在加州,其他时间都在加拿大居住。
Pomerantz在辩诉文件中表示,“在上述纳税年度,被告人主要居住在加拿大,因此,没有理由对他进行双重征税。”
文件指,美国国税局对Pomerantz的一些信息和银行帐户相关的计算中存在一些错误。
还表示,如果Pomerantz在向IRS或美国政府申报的表格中有任何遗漏或错误,都是无意的。
目前,此案还在按照法庭程序进行受理。
但是,一项最新协定正在导致更多的加拿大居民因为没有申报FBAR而受到美国当局的处罚。
该协定下,加拿大税务局已经把加国居民的银行账户资料转交给IRS,这些人被认为在美国税法下是美国纳税人。
最后...表示,纳税季大家还是谨慎点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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