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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3-20 | 來源: 澎湃新聞 | 有2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深圳市出租車司機:給60元錢行不行?
記者:60(元)也多呀。
深圳市出租車司機:那沒辦法了,要不我拉你(再回)到機場,你重新坐(車)好不好?我壹分錢不要你的行不行?這樣最公平是吧?
這位司機威脅央視財經記者如果不按他的要求付款的話,就不能下車。無奈之下,記者只好付給他60元車費。
案例叁記者再次從興業路往返深圳機場。去機場時乘坐的是深圳巴士集團龍崗公共汽車有限公司的綠的,車牌號B2V4P8,走的是寶安大道,導航距離為12.6公裡,最後發票上顯示的距離數為16.32公裡,超出了3.72公裡。

案例肆從機場返回時,記者乘坐的是深圳市安達運輸有限公司的綠的,車牌號為B1B23X,走的是金灣大道,導航距離應該是11.8公裡。

在行車過程中,記者假裝拍攝海景,隨身攜帶的暗訪機卻拍到了這樣的場景。此時車輛正處於停車狀態,然而計價器上的裡程數竟然還在瘋狂地跳動。到達目的地時,最後的裡程數定格在18.7公裡,比實際距離多了6.9公裡。

記者:表不對吧?
深圳市出租車司機:不會的,就看你走哪裡過來。
記者把導航截圖拿給這位司機看後,他不再狡辯走的是哪條路了。
深圳市出租車司機:你怎樣給(錢)就怎樣給吧,你這樣說,我也沒辦法說通了。
從寶安區興業路到深圳機場,記者兩次往返,所乘坐的肆輛出租車都出現了打表裡程超出導航距離的情況,最少的超出3.72公裡,最多的翻了壹倍還多,高達15.41公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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