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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4-24 | 来源: 王书童博客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特首 | 字体: 小 中 大
香港特别行政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正在服刑,他申请于等候上诉期间保释。香港高等法院24日开庭处理,同意曾荫权以10万元(1港元约合0.1287美元)保释外出,等候上诉。
曾荫权2月被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有罪,判囚20个月,他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并申请上诉期间保释。高等法院4月24日10时开庭处理。

曾荫权(左)被押解前往法院(图源:香港01)
在赤柱监狱服刑期间,曾荫权4月13日疑因哮喘病发作,由狱中转送往玛丽医院羁留病房接受治疗,现时留医查看。
曾荫权24日早上8时许在押解下离开病房,前往香港高等法院。曾荫权离开医院时头发花白,身穿西装,首戴手铐步行上囚车,坐在囚车内时双眼闭合。
在庭审时,曾荫权坐在庭内的犯人栏内,戴耳机向坐在家属席的挥手,隔着犯人栏的玻璃向妻子飞吻。妻子亦有向曾荫权回吻。曾荫权的弟弟曾荫培夫妻、妹妹曾璟璇到庭支持他。
曾荫权被裁定罪成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罪名指控他处理雄涛广播有限公司的广播牌照等3项申请时,未向行政会议申报他与雄涛主要股东黄楚标就深圳东海花园物业进行的商议,陪审团以8比1裁定有罪。至于另一同罪名控罪,9人陪审团一致裁定罪名不成立。
曾荫权另外涉及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定于9月26日在高院审理,估计将审讯25天。-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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