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7-05-02 | 來源: 費清博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現在很多人說,香港人搞港獨,無緣無故的悖逆。因果關系究竟是什麼?佛學上很講因果,毛澤東也說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我們不能什麼都說外因,那內因是什麼?我們要探討這個問題。六柒暴動、天安門風波之後,中國後來怎樣發展的?就是悶聲發大財,什麼都甭管,先把經濟搞上去。這與文革時期越窮越光榮的思想迷信壹樣,只不過是走向另壹個極端。可是人不是畜生,不能只顧數字、物質、金錢而活,悶聲發大財之後怎麼辦?
記者:所以在很多香港人看來,中國即便富裕起來了,也是沒有品位可言的土豪。也因為這樣,所以很多港人在心理上對大陸產生抗拒,進而產生對港英的懷念。你曾經也公開表示,“戀殖”與“戀民國”有著同樣的心理結構,對兩者的懷念,是尚存品位、常識和良心的表現。你是怎樣斷判當下香港精英群體的“戀殖”情懷,以及對資本主義的迷戀?
陶傑:首先,香港從1997年7月1日主權移交後,已經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部分,變成特別行政區,這個政治實體的特首、施政的官員,都由中央政府任命,已經不再是殖民地了。你剛才提到香港的戀殖,以及去殖民化不徹底,我認為不要跌入文字游戲的陷阱中。什麼叫殖民地?如何去殖民?去殖民地有什麼樣的特征和行為?舉個簡單的例子,在殖民地時代,港督走入立法局,全體議員要起立,因為港督是英國代表。到了今天,香港特首進入立法會,全體議員照樣起立,這算不算殖民地化?
其次,在殖民地時代,有許多措施影響久遠,壹直延續到現在。我們今天說去殖民地化,指的是延續到現在的壹些影響應該清理,那司法獨立、廉政公署這些殖民地時代留下來的東西,包括最近爆發的洋人大法官審案,是不是也要清理掉?我們看基本法,規定終審法院、高等法院可以從外國請法官。如果去殖民化不徹底,那應該把這壹條改為:所有香港法官必須是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而且是純粹是中國血統,混血都不行。
所以,我們需要反問:去殖民化應該去的是什麼?廉政公署?還是充滿英國殖民地氣味的高檔會所和高爾夫球場?要想香港繁榮,去殖民地化不妨徹底壹點,將英國人留下來的且只給高等洋人享用的這些玩意收回來,或許不要全收,或是收幾個去蓋房子。梁振英在這方面有沒有動?沒有。因為香港精英正在享受這些殖民地化提供的這種特權的物質好處。

陶傑認為部分治港官員未吃透鄧小平的壹國兩制精神(圖源:香港01賴家俊攝)
司法至上or行政主導多維:你剛提到香港的司法獨立至上,其實按照壹國兩制的制度設計本身,香港應該是行政主導體制。可因為香港擁有相對獨立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權力,所以行政主導體制往往被忽視。
陶傑:其實香港的行政主導在最近的案件中體現得非常明顯。以柒警案為例,將控罪移交司法審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起訴的,控告的罪名也是律政司與香港警方會談、商量以後定的。梁振英把9名占中人士移交司法處理,但同時也把壹名打示威者的警察移交司法處理,這些都是行政主導。因為不走第壹步,第贰步就沒有辦法走。行政主導的意思,是第壹步必須由律政司來走。所以這個問題上沒有司法獨大,照樣是行政主導。
另外壹個層次是立法會。行政提出什麼案,立法會就拉布阻擾,但是拉布阻擾並沒有犯法,因為道德上是對是錯,我們都可以有個判斷。中央弄錯壹點,認為老是只有壹部分民主派的反動分子,而這些反動分子的背後,有六成民意選他們進入立法會。除非這六成民意擁護共產黨,這些泛民才會反過頭來擁護中央政府。
記者:你剛提到外籍法官。事實上,在香港回歸之初,為了維護平穩回歸,中央政府沒有過多地處理香港外籍法官的事情。按照中央當時的判斷,相信香港回歸幾年之後,會自然完成不再聘用外籍法官的程序。可最後的情況並非如此。
陶傑:這當中我看不到有什麼邏輯關系。首先,基本法有效期是50年,並規定香港在這50年期間可以聘用外籍法官,但沒有說明聘外籍法官是個過渡措施。可能到了2047年會壹刀切,把外籍法官通通趕跑。但就目前來看,聘用外籍法官依然是合法合規的。“依法治港”就是這個意思,不能說後來情況變了,內地看到香港用洋法官不順眼,就說內地當初的原意是香港自己來做過度,撤銷洋法官。基本法根本沒有這樣說。-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