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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6-04 | 來源: 新華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拾八大 | 字體: 小 中 大
中國最高檢察院2017年6月2日對司法部“首虎”立案偵查、采取強制措施。盧恩光涉嫌行賄罪,是中共拾八大以來首個單以該罪進入司法程序的高官。

此前,中共中央紀律監察委員會5月25日發布盧恩光“雙開”通報。通報提到,他不但年齡、入黨材料、工作經歷、學歷、家庭情況等全面造假,還涉買官,從壹名私營企業主“變身”為副部級幹部。

截至盧恩光被立案,中共拾八大後只有3人因行賄罪獲刑,但他們均犯有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多罪,行賄只是他們的罪行之壹。這3人分別是山西省副省長杜善學(左上),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陽(右上),遼寧省政法委原書記蘇宏章(下)。

判決書寫明,杜善學2011年在山西省委班子換屆時,為得到時任山西省政協副主席令政策的推薦、支持,在山西省政協令政策的辦公室送給其10萬歐元。(1歐元約合1.128美元)

2000年至2013年,潘逸陽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後多次給予時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辦公廳主任令計劃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761萬余元(1人民幣約合0.1468美元)。(圖源:VCG)-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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