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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6-06 | 來源: 加西網 | 有15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投機稅 | 字體: 小 中 大
想避稅?只能把房出租
針對第贰點,房屋非空置的概念有些模糊...小編特意做了更詳細的詢問。
小編先是舉了壹個例子:假設國內的父母為自己孩子留學方便,在大溫地區買了棟公寓給自家孩子住。父母沒有在BC省繳稅、公寓常年有人居住,但是沒有出租。在這種情況下,能避開這2%的稅嗎?
他沒有對該問題進行正面回答。但是表示,以下這些狀況是絕對不允許的:把房子免費租給直系親屬、把房子以每年$1的價格租出、同不存在的個人簽署假的“租房合約”等。
還指出,等待NDP組成政府以後,該黨將會向專門的稅務專家進行咨詢,來填補更多的漏洞。
當問到,想要避免2%的稅就壹定要把房子出租嗎?假設沒報過稅的業主或其直系親屬長期居住在房子裡,能夠豁免這2%的稅款嗎?
尹大衛表示,沒有在BC省報稅,但是又不想繳納2%稅款的業主,唯壹能做的就是把房子出租!

好吧,看來NDP的2%稅款,和溫哥華的房屋空置稅還是有些不同啊。。。
注意哦,新的房產政策還有!待!完!善!最終的章程有可能會和現在有所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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