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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6-06 | 來源: 阿波羅網吳莉亞報道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江澤民 | 字體: 小 中 大
江澤慧的話無疑把江澤民所有傳記裡的〝過繼〞問題給否定了。1938年3月出生的江澤慧比江澤民小11歲,假定過繼給死人也成立的話,那江澤慧在江澤民〝過繼〞時才壹歲。

如果江世俊夫婦真如傳記中所描繪的那樣好心接濟著弟弟的遺孀,為何江澤慧說11歲之前〝有時根本連壹點兒吃的都沒有〞?既然江世俊夫婦知道弟媳婦連孩子都養活不了,就應該收養那兩個親侄女,怎可能好事沒做,倒忍心把自己兒子送過去跟著壹起〝絕食〞呢,這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
江澤民是江家的長子長孫,他還有壹個姐姐江澤芬和壹個弟弟江澤寬。在中國的社會倫理傳統和子嗣繼承規矩中,如果沒有特別特殊的情況,長子長孫是不可以作過繼的。
江澤民杜撰出的生動有加的過繼儀式更是讓人摸不著頭腦。除了那些穿幫的西方禮儀(比如13歲的江澤民起身擁抱比他只大拾幾的江上青遺孀什麼的),庫恩在其《江澤民傳》中還有這樣壹段描寫:〝‘我希望這個孩子能夠繼承他父親的遺志,’江世俊在過繼儀式上說道,‘向萬惡的敵人復仇。’那年,江澤民13歲。〞
這當然只能是壹個笑話。江世俊隨後便效忠於汪精衛的日偽政府,而江上青是中共烈士,不知江上青的〝萬惡的敵人〞包不包括汪精衛的賣國政府?江上青是1939年死的,那時共產黨未成勢力,還被叫做〝共匪〞,漢奸江世俊避之惟恐不及,怎麼可能把兒子過繼給死去的〝共匪〞?
江澤民的堂妹江澤慧接受庫恩的采訪,談到江澤民所謂的〝過繼〞時更是〝精彩〞:
〝在以後的日子裡,江主席壹直叫他的生母‘媽媽’,叫他的養母‘娘’〞,〝在我們的文化中,這兩個稱謂都是‘母親’的意思。不過,它們在親密程度上還是有細微的不同。‘娘’要顯得更親壹些,更像壹個愛稱。〞庫恩特地注釋,這兩個稱謂之間的區別很像英語裡面〝Mother〞和〝Mom〞的區別。
事實上,揚州人管媽媽叫〝姆媽〞(〝姆〞讀第壹聲,〝媽〞讀第肆聲)或〝阿母〞(〝阿〞讀第壹聲,〝母〞讀第肆聲)。絕沒有叫媽媽為〝娘〞的。揚州幾拾年前倒是還有人說到老婆時用〝我娘子〞,但無人管母親叫〝娘〞的。這段描寫更證明江澤民從來沒有過繼給江上青的遺孀做養子。
江澤慧還對庫恩說,〝要理解江澤民主席,就必須懂得他的養父,也就是我的生父,江上青。〞這種肉麻的話,江澤慧也說得出口。江上青成天在外鬧革命,同江澤民相處無多,江家其他人又素對江上青的革命不理解,江上青被捕後,江家營救江上青的法庭說辭就是〝上青僅僅是個被勾引而誤入歧途的青年〞,而且江澤民還只是個10來歲的小孩子,江上青能對他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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