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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6-19 | 來源: looese博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章瑩穎案 | 字體: 小 中 大
最近壹周國內國外的媒體都在報道伊大分校女生章瑩穎失蹤的案件。事情已經發生了快拾天了,我看了伊大警方發布的公示,除了眾所周知的內容外,並無什麼實質進展。社交媒體上,尤其是中國人社區,則大多是指責美帝警方的無能,以及對華人的不重視。
很多人說,這樣的案情要是在中國叁天就破了。 哪會像美帝這樣,就拾幾輛嫌疑車,到現在都查不出個壹贰叁來。也有人說其實這樣的情況在北美並不罕見,拾幾年破不了的懸案多了去了。 加拿大,尤其是伍大湖區,和美國是很像的。從這次事件來看,警察的風格也差不多。
加拿大和美國壹樣,是車輪上的國家,任何警察都有叫停車輛開罰單的權利。警察處理最多的就是交通方面的事件,所以在這方面他們是壹把好手,而處理刑事案件時,效率就要差的多了。加拿大也有很多命案多年未破,那些失竊案更不用說,基本報個案就沒下文了。
但是開交通罰單這件事情,警察的手段比釣魚執法高多了。壹年多以前有個事情上了報紙:在加國開車時嚴禁分心駕駛(主要是指開車打電話等行為), 多倫多壹名警察想了個妙招來開罰單,他化妝成壹個乞丐,披頭散發,壹身破衣,站在繁華路段。他在胸口掛了牌子,上面用英文寫著“我是警察,我在抓分心駕駛”。很多司機都認為他是個乞丐,沒留意他胸口的牌子寫了什麼,結果打電話時就被抓了。同時因為他已經在牌子上寫明了他是警察,就規避了潛在的法律責任,這個警察成了當時的罰單明星。很多人感歎,您要把這份聰明才智用在破案上多好!
加拿大的警察權力是很大的,這和美國壹樣。叫停車輛後,警察下車後的標准動作就是用手握住腰部的配槍,讓被叫停車主把手放在看得見的地方。剛到加國時駕校教練第壹次上課就告訴我,被警察叫停了壹定要老老實實地按指令做,千萬不要像國內似的跟警察對付幾句,甚至出言不遜,做小動作。警察真可以開槍打你,而且是完全合法的。
雖然加國的警察除了罰單之外效率低下,但是加國的治安總體還是很好的。壹個重要原因是公民素質較高,外來移民雖然很多,但其中絕大部分也是在自己國家受過高等教育的,壹個有良好素養的社會犯罪率自然會低。然而近年來,可能由於某教難民的大量湧入加上加拿大自身經濟衰退,身邊的盜竊案件也明顯增多了。 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和關愛體現在加拿大生活的方方面面。家長不能打孩子,老師批評孩子要嚴格注意分寸(cannot say anything negative)等等,在警察系統也是壹樣,案件壹旦涉及孩子,那就是天大的事。有壹次,我壹個華人同事請假,因為其母來探親,出去溜達時走失了。
我們午餐時談論此事,說到要報案找警察之類的話題,壹個本地土生土長的西人同事說,報案也沒用,他母親是成年人,沒超過叁天警察不會怎麼處理。同時他強調, 如果走失的是孩子,那就完全不壹樣,警察會非常認真地處理。說來也巧,沒過多久,大多區壹個地方有個小孩失蹤。早上父母把老大放在車裡,回房去接老贰時車沒熄火,壹個小偷趁機連車帶孩子壹塊帶走了。結果當天早上就發出了橙色警報(和美國壹樣的,也有譯作安珀報警),交通廣播,電視,各種各樣的媒體,鋪天蓋地地報道丟失車輛型號及車牌。後來孩子當天就找到了,小偷把車停在壹個停車場,留下孩子在車裡,自己跑路了。我們同事聊天時說,估計這小偷偷車時沒看到車裡有孩子,否則他絕不敢這麼幹。如果這次章瑩穎失蹤能觸發這樣的警報系統,就不會造成現在這樣揪心的局面。 另壹方面,加國對未成年人犯罪則是極為寬容的。我聽過壹位住在富人區的華人移民說他的鄰居的事情。 那是壹很有錢的意大利移民家庭,孩子在加拿大寬松的環境長大,父母也不怎麼管孩子,那孩子拾幾歲後和壹幫小混混壹起,抽大麻,喝酒,後來還開始砸車窗偷東西。那孩子被抓了好幾次,送警察局沒幾天就放回來。他也看到幾次警車停鄰居門口,警察跟家長說要看好這孩子之類的話。可是沒用,這孩子還是經常犯案後就放回來。這位華人只有告誡自己的孩子遠離那家小子。 最後說壹句,國外的空氣不是甜的。千萬不要上陌生人的車,不管他是白人還是黑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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