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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6-22 | 來源: 加西網 | 有20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苑剛遺產 | 字體: 小 中 大
血跡專家作證稱苑剛是逃跑時被擊斃
在上周6月19日舉行的審理中,警方血跡型態分析專家在庭上指苑剛在豪宅的玄關處遭人多次襲擊,在打開大門逃出屋外時被人連轟兩槍倒地,並被拖曳13.8米進入車庫肢解。
據星島日報於19號的報道,血跡型態分析專家Diane Cockle在法庭上表示,她在案發壹日後即5月4日抵達案發現場調查。
為避免被其他信息誤導,她在抵達現場前沒有詢問案發細節。
進入現場後,她完全按照案發現場搜證的標准程序操作,根據血液向地面投射形態及角度分析,苑剛壹直向遠離住宅方向移動,其間並無折返或明顯轉向痕跡。苑剛倒地後有壹道明顯為流血人體遭拖行的痕跡,長度為13.8米。
不過,專家說法與嫌犯趙利回答警方盤問時的證詞有所出入。

據明報報道,趙利接受警方盤問的口供中顯示,趙利承認曾用鐵錘擋開苑剛的踢腿,並在苑剛轉身取槍時,持鐵錘兩次擊中苑剛的頭部。
對此,法庭檢控官Kristin Bryson詢問血跡型態分析專家Diane Cockle,如果有人腿部及頭部被鐵錘各擊中壹次,是否會造成與現場類似的血跡噴濺。Diane Cockle對此進行否定,並指根據現場的血跡型態,應是死者多次在遭到襲擊後嚴重出血,如出現 嫌犯所述的腿部及頭部各被擊中壹次,不可能出現如此大范圍的血濺痕跡。
Diane Cockle稱死者兩度被擊中,向前移動2.2米後倒地,並流下壹大片血漬。而嫌犯趙利稱看到在屋外摔倒的苑剛要從地上爬起施襲,他才連開兩槍將苑剛擊斃,按趙利的說法是在同壹地點連開兩槍,並沒有移動。專家指不可能是在同壹地點連中兩槍。
此案發生在2015年5月2日,56歲的趙利因涉嫌殺害42歲的苑剛,被控贰級謀殺及對屍體不敬罪名,趙利否認全部控罪。
案發於去年5月2日,42歲的苑剛在西溫豪宅內被其54歲表姐夫趙利殺害並分屍,屍體被切成100多塊。趙利隨後被控瀆屍罪(Interference with a dead body),後又被加控壹項贰級謀殺罪名。據悉該豪宅在趙利與妻子名下,有知情者說買房的錢是苑剛出的。
苑剛被害壹案仍然撲朔迷離:究竟兩人發生了怎樣的糾紛或沖突,以致於趙利要置苑剛於死地?-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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