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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6-29 | 來源: 加西網 | 有4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市情報 | 字體: 小 中 大
赦免情況
其它任何非主要居所、空置超過6個月以上房屋或住宅用地都需要繳納房屋空置稅,但是以下情況除外:
·房產正在進行大范圍的裝修,或者正在建設或重建(有許可證);
·房產的所有者(或其他占有者)正在接受醫療或修復性護理;
·房產所有者已經死亡,房屋正在進行遺囑認證或授予待定;
·房產所有權在上壹年發生了變化;
·房產受到現有租賃規定的限制;
·房產所有者以工作為目的使用該處房產6個月,但是在其他地方擁有主要住所;
·房產受到法院的禁止入住令;
·房產受到停車限制、土地大小、形狀或其它限制,導致房屋不能在該居住用地上被建造。
業主需自行申報房屋的空置情況,並附加正式文件來證實房屋的入住情況。溫哥華市政府將進行隨機審計,防止業主弄虛作假,試圖“繞過”規定的房主可被克以罰款。-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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