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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6-30 | 來源: 阿波羅網孫瑞後林億報 | 有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郭文貴 | 字體: 小 中 大
劉龍珠律師
洛杉磯華裔律師劉龍珠對這壹細節做了解讀。他說,壹般的控告書,宣誓不是必須的,胡舒立不僅告郭文貴,而且是宣誓訴狀,是要向全世界表示,“我沒做這些(郭文貴所說的)事情”。
控告書指稱,郭文貴公開在推特、臉書等社交媒體上發表捏造的、虛假的攻擊性言論,“所有言論完全是虛假的,而且給胡女士及她所創立的《財新》在全世界帶來羞辱、蔑視和嘲笑”。
訴狀在被告欄列出了郭文貴使用過的9個名字,包括Guo Wengui,Guo Haoyun,Miles Kwok,Kwok Ho Wan,Kwok Ho,Gwo Wen Gui,Guo Wen-Gui,Wan Gue Haoyun,Haoyun Guo。
劉龍珠說,胡舒立告郭文貴誹謗,舉證責任在郭文貴。胡舒立要勝訴不需要證明郭文貴言論是假,但郭文貴要勝訴必須拿出證據證明其言論是真的。
針對郭文貴的爆料,也被郭爆與楊瀾有染的前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他不知道中國政府會怎樣回應,但是在美國,人們擁有言論自由的權利。
劉龍珠說,駱家輝的話讓他感到意外,誹謗罪屬於民法入門課,律師出身的駱家輝怎麼會不知道,誹謗罪是不受美國憲法言論自由保護的。
香港太盟投資集團(PAG)旗下公司追討郭文貴
據財新網4月25日報道稱,2008年,郭文貴以旗下海外公司Spirit Charter Investment Limited的名義,並通過個人擔保,向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下稱PAX)借得钜款,後經多次展期,至今分文未還。PAX為香港太盟投資集團(PAG)旗下公司。
PAX將郭文貴訴至紐約曼哈頓法庭,要求其償還個人擔保下的4642.6萬美元本金,外加4109.7萬美元利息,合計8752萬3471.46美元。此外要求郭文貴壹方承擔訴訟費用和PAX因追債產生的成本。
原告稱,過去9年間壹直和郭文貴協調還款方式,經過了壹系列更改協議、展期、變換還款方式,包括:雙方在2011年簽署新的協議,約定後者要在壹年多的時間內還清本息,未果。2013年,原告希望郭文貴用其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下稱盤古投資)的房產及資金抵債,但未能兌現。此後又經過叁年內的肆次展期,直到2015年初,〝以房抵債〞仍未實現。
雙方後又商定,由郭文貴公司引入新的股東償債,亦無下文。此後,郭文貴不再回應相關債務問題,催款公文石沉大海。
據報道,原告並非第壹次付諸法律行動。在2016年初,PAX曾在英屬維京群島勝訴,郭文貴用以借款的殼公司被清盤,但沒有追回任何款項。-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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