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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6-30 | 來源: 大紀元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天安門 | 字體: 小 中 大

2001年1月23日,大年叁拾,天安門廣場發生震驚世界的5人“自焚”案。中共喉舌媒體第壹時間報導此案誣陷法輪功,但是漏洞百出。拾幾年來,此案壹直被國際社會公認為是中共制造的壹場世紀騙局。
據中共官方新華社報導,2001年1月23日下午2時41分,在人民英雄紀念碑東北側,壹個叫王進東的男人在自己的身上點著了火,4個警察立即拿著滅火器,圍住了那個人,不到壹分鍾,火被撲滅了;在人民英雄紀念碑的北側,有4個女人,也在自己身上點著了火。壹分半鍾以後,在場的公安警察迅速將火撲滅,但仍有1名叫劉春玲的女子死亡,其他4人,包括劉春玲12歲的女兒劉思影,被嚴重燒傷。
壹周後,喉舌從開始報導的5人“自焚”增加為7人。隨後不久,海外媒體從央視《焦點訪談》的慢鏡頭中揭示:劉春玲是被現場的警察用重物擊打致死,從而戳穿了這場騙局,央視《焦點訪談》在重播那段錄像時刪去了劉春玲被打死的鏡頭,不過真相片卻被聯合國備案。海外制片人拍攝的電影《偽火》也在向全世界披露真相。中共的騙局隨著“警察背滅火器巡邏、塑料瓶兒燒不破、氣管切開了還唱歌……”笑料的傳播,成為其洗脫不掉的恥辱。
在過去的幾年中,中共不時導演中共喉舌、西方媒體對“被自焚”者進行采訪,試圖用騙局來掩蓋騙局,欺騙中國民眾,但每次結果都事與願違,更多的造假被揭穿。中共先後推出的叁個“王進東”,再成笑料。
在中共導演的“自焚”的角色中,主要人物之壹的王進東盤腿的姿勢、嘴裡喊出的話告訴人們──他根本不是法輪功學員。有分析指,他是壹個中共公安、具體實施導演計劃的內線。
在“自焚”騙局被全世界知曉的今天,中共喉舌媒體再時不時膽膽突突、遮遮掩掩地推出所謂采訪,目的是為了欺騙民眾,繼續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
《華盛頓郵報》在2001年2月4日頭版頭條發表了調查報告《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國的黑幕》。郵報記者菲力蒲.潘親自到劉春玲的家鄉開封實地調查,鄰居們說從來沒有人看見過劉春玲煉法輪功。
而12歲的劉思影,這個氣管被切開後,還聲音洪亮地唱歌的無辜小女孩,在“自焚”偽案發生的第贰天,就有評論指,因為她不夠被逮捕的年齡,但是中共又絕對不把她留作活口,所以她壹定會死。果不其然,在半年後,在恢復得非常好、身體情況非常穩定的情況下,劉思影突然死亡。她的情況永遠成為壹個謎。
而近幾年來,從大陸輾轉傳出來的消息表明,新華社報導中的人物、陳果在“被自焚”時,也已不是壹個法輪功學員。
王博及其母親披露陳果的真實身份
2007年4月27日,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博壹家非法贰審開庭。北京六位律師以壹個律師群體出現在辯護席上,他們不顧中共的阻撓,首次當庭為受害法輪功學員所做的無罪辯護,令中共驚恐。
而王博又揭開自焚偽案的又壹騙局:其中的“自焚者”陳果,是王博的同學,原來學過法輪功,1999年結識王博的時候,陳果已經不煉法輪功了。
王博在2005年的壹個自述中說:“我在上中央音樂學院期間認識陳果,雖然她以前煉過法輪功,但從1999年我認識她的時候開始,她已經不看《轉法輪》,也不認為李洪志師父是我們的師父。她認為河南有壹個叫劉某某的才是真正的‘高人’,而且,還邀請我和我的母親去河南聽所謂的高人‘講法’……”
陳果說的那個所謂“高人”是劉雲芳,就是中共喉舌所謂的“自焚”7人中的壹個,即那個在現場沒有給自己澆汽油、說話前後矛盾者。
關於陳果的身份,新華社的報導內容前後矛盾,先稱陳果的母親郝惠君“自打1997年練習‘法輪功’以後,漸漸變得少言寡語,癡癡呆呆,常常精神恍惚,萎靡不振。”後稱陳果“在母親的影響下,1996年起,她也煉起了‘法輪功’”。時間前後矛盾。
明慧網2002年1月24日發表的壹篇大陸知情者投稿的文章中也表示:“看過《焦點訪談》後,我們當晚就找到了離中央音樂學院最近的煉功點的壹位老學員了解陳果的情況,這位老學員講他自己從1995年秋到這兒煉功。音樂學院的大法學員都在這裡煉功,他經常看到與陳果同宿舍的張倩來煉功,但從未見到過陳果;張倩還去音樂學院自發組織的學法小組學法,在那裡也從未見到過陳果。”
王博的母親劉淑芹也披露,因為王博知道陳果事情的真相,為了封住王博的嘴,中共不惜動用壹切手段,摧毀王博壹家人。
江羅恐“自焚”真相曝光重判王博案
如王博的母親所言,在王博案進展的過程中,中共流氓集團的頭子之壹羅幹罕見地親自到當地幹涉案子的結果。
明慧網2007年5月24日報導了《羅幹流竄到石家莊犯罪,中共法院圖謀違法維持王博案原判》。
文章指,5月14日王博案審判長呂玲到北京開會匯報案情;5月16日,中共邪黨政法委書記羅幹流竄到石家莊督陣;此後壹直找不到王博案的法官。直到5月21日,呂玲把責任推到壹審法院;而壹審長安區法院法官說,壹審法院做不了主,其實結論已經有了,維持原判。
公安部高官透露“自焚”內幕
在“自焚”偽案發生後的拾幾年中,有很多知情人向海外透露的消息證實,天安門“自焚”是中共壹手策劃的,在事件發生前,中共內部就已有消息走漏出來。
中國民主黨國內負責人之壹林春水曾經向海外透露,公安部壹高級官員1月28日向他提供的消息指:王進東23日自焚,賈春旺22日就知道消息。
他還表示,在中央政法委的會議上,羅幹曾經說(大意):“根據掌握的情況,即使我們王進東不自焚,也會有張進東、李進東等跳出來表演。”
明慧網2010年10月13日發表壹篇文章指,大陸壹位知情者披露,2001年過年前,他所在的單位領導告訴他,大年叁拾期間天安門廣場要發生自焚,並告訴他說,這個消息是上級通知的,北京方面下來的。該文分析說,按照常理,若不是中共邪黨自導自演這場鬧劇,既然它都能壹級壹級通知各地基層單位,有人要在天安門廣場搞自焚,並明確說是大年叁拾,要想制止這件事情的發生,根據中國的現狀及邪黨的勢力和防范能力,它完全可以控制天安門廣場不讓任何人出入,怎麼會在天安門廣場發生這場“自焚”鬧劇呢?
也有來自中共喉舌內部的人士向海外披露,所謂的“自焚”是當局策劃、喉舌配合造假的。
這個騙局的策劃是精心的,包括中共安排演戲的人的組成都非常“考究”:把美好的燒到最令人痛心的程度,把與法輪功沒有任何關系的滅口;當然還得找壹個能肆處游說的代表,他當時還得表現得最為“堅強”,既拒絕施救,又大呼口號。這樣的安排可真是煞費苦心。然而人們的壹個簡單的質疑就把這壹切偽裝都剝下了:為何最美的燒得面目全非?為何與法輪功沒有關系的要當場打死、以後害死?最先點火的為何會毫發無損?
分析還說:郝惠君與陳果母女是自焚者中長相最好的,特別是陳果,中央音樂學院的大學生,長得秀氣苗條。那麼為什麼要留著她們母女?顯然是在為這次自焚留下所謂的“證明”──為構陷法輪功、煽動民眾仇恨之用。
法輪功:自殺有罪“自焚”依據何來?
真正修煉法輪大法的人都知道,法輪功教導人們做到“真、善、忍”,殺人是罪大惡極的,自殺同樣是有大罪的。那麼那些殺人的、自殺的,能是法輪功學員嗎?不按照法輪功的修煉原則做,而是背道而馳,無論中共喉舌如何造謠,這些人決非法輪功學員。
從《焦點訪談》中可以看出,所有這些“自焚”者都不了解法輪功,只是憑著對佛教的壹點點膚淺的了解,在電視上胡說八道,講出的話都是與法輪功原則相違背的。
從1999年至今,中國大陸和全世界的法輪功學員,都壹直在講清真相,國際社會和大陸民眾對於法輪功學員拾多年來和平理性堅忍的講真相、反迫害的精神給予了高度贊譽。這麼長久的時間和這麼眾多的法輪功學員,又有誰像參與天安門“自焚”偽案的那幾個人壹樣,搞自殺自毀的極端方式?
在2002年5月,所謂的“自焚”者王進東面對西方媒體,也不得不承認,法輪功沒有教他自焚。
曾有評論質問陳果母女:“究竟是誰讓你去參加這個所謂“天安門自焚”的鬧劇的呢?你能否從法輪功的教導中找出所謂的‘自焚依據’?”
該評論還指:“問題的焦點是,新華社說法輪功讓陳果自焚,陳果也說練了法輪功才自焚,但從2001年1月自焚登場以來,我們看到、聽到的全部材料中,只看到新華社及其‘證人’邏輯混亂、自相矛盾的對法輪功的誣陷造謠。”
可憐的陳果母女,不管當初是什麼原因被中共騙去“自焚”,現在都成為中共利用來欺騙民眾、煽動仇恨的工具,永遠無法擺脫。
央視《焦點訪談》女記者李玉強承認“自焚”鏡頭有假
明慧網2003年5月14日壹篇題為“央視《焦點訪談》女記者李玉強承認‘自焚’鏡頭有假”的報導披露,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女記者李玉強2002年初曾當眾承認“天安門自焚”鏡頭有假。
該文披露:“2002年初,李玉強在河北省會法制教育培訓中心采訪王博時,曾和那裡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學員進行所謂的‘座談’,當時有法輪功學員問她‘自焚’鏡頭的種種疑點和漏洞(尤其是已燒得黑焦的王進東,兩腿間夾的盛汽油的雪碧瓶子卻完好無損)。面對大家有理有據的分析,李玉強不得不公開承認:廣場上的‘王進東’腿中間的雪碧瓶子是他們放進去的,此鏡頭是他們‘補拍’的。她還狡辯說是為了讓人相信是法輪功在自焚,早知道會被識破就不拍了。”
這篇文章指,《焦點訪談》竟有“想讓人相信什麼就造什麼鏡頭”的原則,不愧為“焦點謊談”,中央電視台造假者真是自打嘴巴。同樣,通過中央電視台事後圓謊的過程,更能讓人看清誰在造假:
1.“焦點謊談”在播放“自焚”時,曾聲稱中央電視台記者不在現場,鏡頭都是外國記者CNN拍攝的。
2.後來又有壹期“焦點謊談”中,“王進東”稱是他把瓶子綁在身上,用刀劃破後,瓶子掉到了腿中間。
為了圓謊就制造更多的謊言出來,這恐怕也是“焦點謊談”的原則。這樣的“原則”、這樣的“記者”,那拍出的東西不知是叫它“新聞”好,還是“戲劇”好,讓人們還能相信什麼呢?
從1999年法輪功被迫害後,李玉強就利用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的“記者”身份,多次參與制作對法輪功進行詆毀和誹謗的節目,幾乎所有惡性誹謗法輪功的節目,無論是文字、電視、現場記者和編輯都出自於李玉強之手。值得注意的是,在每次的電視采訪中,李玉強從來沒有在電視上正面出現過,總是拍攝其側面、背影,或用黑光來遮蓋其真實相貌。曾有人舉報稱李玉強身份神秘,與中央“610辦公室”關系密切。(注:李玉強由於參與制作“自焚”偽案,已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立案追查。)
國際揭露騙局中共丑行曝光
盡管中共精心策劃了“自焚”事件,但是真相被披露後,這壹世紀偽案使中共的丑惡徹底曝光,成為它在國際上無法擺脫的夢魘。
“國際教育發展組織”於2001年8月14日在聯合國會議上,就“天安門自焚事件”,強烈譴責中共當局的“國家恐怖主義行徑”:所謂“天安門自焚事件”是對法輪功的構陷,涉及驚人的陰謀與謀殺。聲明指:錄影分析表明,整個事件是“政府壹手導演的”。中共代表團面對確鑿的證據,沒有辯詞。該聲明已被聯合國備案。
2002年1月北美中文電視台新唐人制作了揭露2001年“天安門自焚真相”的記錄片《偽火》(False Fire),該片從各國參賽的六百多部影片中脫穎而出,於2003年11月8日榮獲第51屆哥倫布國際電影電視節榮譽獎。
外媒也從多個不同的角度對“自焚”提出質疑,認為它是中共制造的騙局。
《基督教科學箴言報》的文章引用海外法輪功發言人的話說,法輪功是禁止自殺的,“自焚”是中共當局制造的騙局。美聯社的報導也以法輪功的理論,說中國的報導是誹謗該組織。
《動向》雜志總編:北京官方喉舌搶先“輿論定罪”
資深媒體人、《動向》雜志總編張偉國曾撰文指:“如此重大的命案,本該由司法部門偵查,甚至在法庭審判之後才有定論,北京的官方喉舌卻搶先進行‘輿論定罪’,使人感到其中的案情並不單純。”他還指:“媒體先行,違反宣傳紀律。據美國之音記者若思的報導,就在新華社報導天安門自焚事件以後,該台記者打電話到北京市公安局和中共公安部求證此事並請他們發表評論時,兩個部門的值班人員都表示不知道、不清楚發生了這件事。連值班的公安人員都不清楚的案情,新華社卻捷足先登搶發新聞,這不但在常理上說不通,而且也違反中共自身的‘宣傳紀律’。”
CNN制片人:未看到自焚者中的兒童
天安門廣場上自焚者的身份也遭到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壹名制片的質疑,她當時就在現場,對於中共政府稱12歲的劉思影在母親的催促下進行自焚。她表示當時在現場並未看到自焚者中有兒童。國外的壹些觀察家指,中共不准外國媒體采訪在醫院治療的自焚者,記者也不能與其家屬接觸。《華盛頓郵報》記者菲力普.潘在其報導中寫道:“北京市政府拒絕了對劉思影與其他3名在院治療者的采訪申請;壹位開封市的官員表示,只有央視和新華社能和他們的親戚和同事接觸;到劉春玲家進行采訪時,壹名男子隔著門表示,‘壹切交給政府發言’。”
美獨立制片人:新華社迅速給外媒供稿不尋常
中共官方媒體對所有在院治療者做了采訪,包括12歲的劉思影;但據官媒稍早報導,在采訪前不久,劉思影才剛做完氣切手術。美國獨立制片人丹尼.謝克特(Danny Schechter)質疑,壹個孩子在接受完手術不久,聲音卻相當清晰,且劉思影在受訪中還演唱了歌曲。他並質疑新華社在事發後數小時內即把報導提供給外媒轉載,相當不尋常,因為中官方媒體對於敏感事件幾乎不會有即時報導,通常必須經過層層審查。
《華爾街日報》記者:官媒反應迅速超乎尋常
因報導法輪功議題獲得2001年普立茲獎的《華爾街日報》記者張彥(Ian Johnson)也注意到中共官方媒體報導此事件的敏捷度超乎尋常,這意味著事件發生時間比報導早了許多;或是壹向嚴格的審查制度受到高層的批准,趕制了報導和電視錄像。他舉例說明,若晚上7點的晚間新聞報導了湖南省常德市發生了某事件,則該事件被采訪的時間大部分會是在中午,因為時間上的延遲,就算是即時新聞,媒體也不可能只報導當天的新聞;何況該事件是發生在下午,且還要透過衛星訊號發送給偏遠城市。
《華盛頓郵報》:錄像來源可疑
另壹個受質疑的地方為官方媒體的錄像來源,以及為何攝影團隊可以迅速出現在現場。中共媒體報導說,近距離拍攝的錄像畫面來自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被沒收的磁帶,亦即是CNN的畫面。但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方面表示“不可能”,因為CNN的記者在事件剛開始不久即被警方拘留。《華盛頓郵報》記者菲力普.潘也質疑,若它是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的錄像,為何沒拍到遭警方介入時的影像,且許多片段清楚拍到公安警察就站在附近。除此之外,該錄像較類似單人手持的攝影鏡頭所拍出來的畫面,而非用於新聞報導、大型攝影機所拍攝的畫面。
Media Channel主編:錄像的制作花了壹個星期?
Media Channel的責任主編丹尼.斯蓋特(Danny Schechter)撰文指:“還有比這更富有戲劇性的嗎?人們在北京的心髒——天安門廣場自焚。CNN有線新聞網當時在那裡,警察碰巧手邊有滅火器,受害者的極度痛苦的表情被完全地拍攝下來以送交國家電視播放,然後他們被緊急送往醫院。盡管政府控制的媒體壹反常態地立即發布了這壹新聞報導,制作錄像卻花了壹個星期的時間才得以播出。”
澳洲《時代報》:從未看過天安門廣場的公安帶著消防設備巡邏
澳洲《時代報》(The Age)在其報導中也提出質疑,警方若事先不知情,卻攜帶消防設備,且最近的建築物離該處有數分鍾的路程,但警方卻在90秒內,攜帶大量消防設備出現在畫面中;該報導中,壹位歐洲記者說:“我從未看過天安門廣場的公安帶著消防設備巡邏,為何那天不同?且事件發生地距離其最近的建築物——人民大會堂往返需要20分鍾以上的時間,若他們先返回取消防設備再趕去,恐為時已晚。”
英國《金融時報》指:“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自焚者是法輪功的人。”
路透社在“(自焚案)成為與法輪功打傳媒戰的最新武器”的電訊中寫道:“北京正在利用身體被燒焦的恐怖形象,來作為與法輪功打傳媒戰的最新武器。”
2001年2月,《華盛頓郵報》發表社論,呼吁布什新政府要在宗教暨政治自由上敢於和中共政府碰硬。-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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