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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7-13 | 來源: 中國青年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章瑩穎案 | 字體: 小 中 大
當地時間7月12日晚,美國伊利諾伊中區聯邦地區法院發表聲明宣布,大陪審團決定以綁架罪起訴章瑩穎案嫌疑人克裡斯滕森,這標志著此案正式進入了庭審階段。在嫌疑人全程沉默、美國法律強調“程序正義”和“被告無需自證無罪、控方須證被告有罪”的情況下,庭審程序及其情況對判決將帶來決定性影響。嫌疑人克裡斯滕森的辯護律師表示,“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當天,壹個聯邦大陪審團向法院交回了壹份指控28歲的布倫特?A?克裡斯滕森在2017年6月9日綁架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的起訴書。起訴書已交回的消息是由聯邦檢察官帕特裡克?漢森和聯邦調查局特工肖恩?考克斯宣布的。

當地時間7月3日上午10時(北京時間晚11時),涉嫌綁架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的美國嫌犯克裡斯滕森首次出庭接受聆訊。
此前安排的7月14日開庭預審被取消,法院書記官將決定審判日期。如嫌疑人綁架罪成立,其最高處罰是終身監禁。聲明顯示,此案有兩名公訴人:聯邦助理檢察官布萊恩?弗裡雷斯和尤金?米勒。基於已經提供給法院的證據和調查得到的壹些事實,警方認為章瑩穎已經死亡。而聯邦調查局、伊利諾伊大學警察局和伊利諾伊州警察局仍在繼續調查此案。聲明也提醒公眾注意:起訴只是壹種控訴,除非嫌疑人被證明有罪,否則只能假定被告無辜。
除上述信息外,聲明中沒有出現任何有關此案的新線索或證據。
大陪審團的決定,標志著案件正式進入庭審階段。按照美國法律,壹起刑事訴訟案要經歷警方調查、公訴人審查起訴、預審和庭審等階段。
預審期間,聯邦法院壹般采取大陪審團審查方式,以確定是否存在審判的合理依據,決定公訴人是否可以正式起訴。
進入庭審階段後,首先需進行罪狀認否、挑選陪審員兩個程序。在罪狀認否環節,法官宣讀公訴人的起訴書,被告作出有罪答辯、無罪答辯或不予爭辯的答辯等3種選擇。如被告自願承認有罪,則直接進入量刑程序。由於克裡斯滕森已作出做無罪答辯的決定,這意味著案件將直接進入開庭審理。
庭審正式開始後,程序和步驟極為復雜。到最後壹步小陪審團評議裁決的時候,將由陪審長主持小陪審團進行秘密評議,作出“有罪”或“無罪”裁決。只要有任何“合理的懷疑”,就可以判被告無罪。如果小陪審團不能達成壹致,公訴人可以選擇撤訴或重審。如陪審團作出裁決,法官將當庭宣布結果。如被告被認定有罪,法官將在過壹段時間後舉行量刑聽證。如果是無罪裁決,法官必須接受,並宣布將被告人當庭釋放。
在庭審階段,法官壹般不是預審法官。如被告不服判決可以提出上訴。但贰審是書面審查,並不傳喚證人。從庭審開始到被告接到判決書,壹般案子需要兩叁天至壹周時間,復雜案子則要數周甚至數月。
章瑩穎的家人曾在法庭上表示,“首先希望盡快找到章瑩穎並帶她回家,其次希望罪犯付出代價”。章瑩穎家人的法律顧問、芝加哥華人律師王志東表示,章的家人無疑希望罪犯被判死刑。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校方及學生等群體,也呼吁法庭公正審判,使罪犯得到應有的嚴厲懲處。
美國律師鄭樸捷認為,從壹定程度上來說,章瑩穎案的庭審結果是很難預料的。壹位有過多次聯邦及州法院陪審經歷的人士則表示,要說服陪審團認為被告人有罪“非常不容易”。
據悉,庭審已經安排在7月20日。嫌疑人的律師布魯諾表示,此案案情復雜,“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如果他們能證明克裡斯滕森對章瑩穎綁架致死,那麼克裡斯滕森可能面對的懲罰將是無期徒刑或死刑”。-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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