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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8-12 | 來源: InsDaily | 有6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離婚 | 字體: 小 中 大


然而她的事跡不單單是凍齡這壹點...
蔡欣穎的事跡開始於她當空姐的那段時間,當時,20歲的她在商務艙上認識了印尼富商Nurdian Cuaca,兩人戀愛後閃婚,並且在結婚後生了壹男壹女。

婚後的蔡欣穎在壹邊享受做富婆的日子,壹邊自己經營著壹間名鞋專賣店,
然而可惜的是,這兩人的感情走不到最後,在15年後,也就是2011年的時候,兩人以“性格不合”的理由離婚了。
本來離婚也沒什麼,不過當時兩人鬧出了件狗血的事情,弄得這樁離婚案直接上了頭條——在離婚前夕,蔡欣穎懷疑丈夫私下轉移財產,向法院申請凍結了對方4億5千萬財產,這事轟動壹時。

這還不止,在離婚後,法院還判男方每個月支付女方45萬新元的生活費,折合人民幣220萬。-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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