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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9-11 | 来源: 加西网 | 有16人参与评论 | 专栏: 房市情报 | 字体: 小 中 大
(加西网综合)温哥华华裔陈女士(音译,Lydia May Chen)于2013年签订合同,准备购买温哥华川普大厦一栋价值275万元的公寓楼花。
在交付了$275,000的定金后...陈女士突然改变了主意,不想买了!
开发商不愿意退还存款。。。随后,陈女士就把开发商West Georgia Development Ltd告上了法庭。
最终法官判定的结果就是:陈女士的钱,要不回来了。
陈女士在2013年签订的购房合约,房型是三居室单位。
根据法庭文件,当川普大厦放盘的时候陈女士居住在西温的一栋大宅中。
“由于被告开发商的声誉以及这栋公寓所处市中心,再加上壮观的风景,陈女士对这栋物业开始感兴趣。”
陈女士于2013年11月2日参加了开发商销售代表的演讲,并对川普大厦“豪华级别”的公寓感兴趣。
法官说,她在当天晚些时候交了银行汇票,并签了购房合同。。。
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后,陈女士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并没有对该物业进行第二次存款。
然后,开发商取消了这笔交易。
陈女士的律师列出了几条为什么这笔交易不可执行的原因,说开发商应该给买家合理的机会阅读披露声明。
但是...法官并不买账。
法官表示,“买家在签下自己的名字前就应该保证已经阅读了文件条款。”
法官还指出,根据“房地产开发市场法”,陈女士在签订购房合同后,本可以有7天的时间改变自己的决定。
所以,自己签下的楼花,哭着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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