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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9-13 | 來源: 加西網 | 有14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市情報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安省地產監管局對叁名房地產經紀提出控訴,稱他們接受了來自准買家的資金...以換取潛公寓樓花的“優先選擇權”。
安大略省房地產委員會(RECO)在接獲了關於最近幾個月的5起樓花投訴後,把調查結果通知了警方。
“潛在買家被告知:你必須給現金,沒有收據也不會退款,這筆錢是你進入投資的門票。”
RECO的常務執行官Kucey表示,這種做法違反了地產和商業中介法的規定。。。RECO已經將調查結果告知警方。
根據環球郵報,內部的、有資源的地產經紀通常可以在新的開發項目中獲得壹些“便利”。開發商會根據壹些經紀的銷售業績或人脈,讓這些經紀們在樓花公開銷售前...提前選購!
安大略省政府表示,作為規范房屋市場的壹部分,該省正在考慮對預售樓花市場進行審查。
RECO將向叁名房地產經紀人進行處罰,根據REBBA的規定,最高罰款金額為$5萬元,以及...監禁2年!
RECO發言人稱,由於壹些相關人員不配合調查工作,還有壹宗投訴仍在調查中。
“潛在的消費者們非常渴望得到這些樓花單位。”
壹位投訴人表示,她向壹名經紀人支付了3萬元的“門票”,以獲得樓花的“優先選購權”。最後她買下了壹棟單位,但是自己的丈夫卻表示很不開心,說,“你花這3萬元做了什麼?收據在哪裡呢?這筆錢被用到了什麼地方?”
多倫多地區的壹些房地產業相關者表示,由於GTA的房地產市場在今年早些時候創下歷史新高,他們懷疑這些“優先選擇權”在預售公寓銷售中變得越來越普遍。
“我並不感到驚訝,我認為任何時候城市都有很大的需求,有人試圖利用它。”多倫多壹位經常在網上發房地產博客的經紀David Fleming則表示,他對這個現象毫不驚訝。
他解釋說,獲得“優先購買權”有利可圖,無論是經紀,還是買家,都是為利而來。因為買家即使先花壹點錢,但在獲得“優先權”並買下樓花之後可以轉賣牟利。但是,核心問題是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
加中地產投資總商會會長Herman Yuan表示,他第壹次聽說所謂的“入門費”是在今年早些時候,但稱由於缺乏資料,不清楚這個做法究竟有多普遍。據說有不少地產經紀這麼做,他說他本人做地產經紀20多年,深感這個做法不僅壞了經紀的名聲,也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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