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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9-13 | 來源: 南都娛樂周刊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薛之謙 | 字體: 小 中 大

原告李雨桐的經濟公司反駁稱,薛之謙和李雨桐是老相識,有利害關系。雜志載明李雨桐是“UUJULY”的服裝設計師兼總經理,“UUJULY”正是李雨桐開設的,直指薛之謙的證言並不可信。

最後,法院認定的是網店“UUJULY”系薛某某所開設,被告李雨桐只是為該店有償拍攝照片,以獲得壹定的收入來維持生活。

在網上查詢的“UUJULY”工商注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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