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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10-27 | 來源: 中時電子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中情局 | 字體: 小 中 大

希特勒與長期女伴伊娃•布朗(Eva Braun)共餐的不明日期資料照,伊娃19歲認識這位納粹獨裁者,兩人在人生最後近40小時內結婚,並傳雙雙自殺。不過,中情局的報告顯示,希特勒並未自殺。(圖/美聯社)
根據現有歷史記載,第贰次世界大戰近尾聲時,發動納粹大屠殺的前德國元首希特勒因大勢已去,深怕被俘,早在1945年4月30日自殺身亡,而屍體則被焚毀。
然而,據《國家利益》(The National Interest)網27日報導,中央情報局(CIA)的文件顯示,他不但活了下來,還撐過起訴戰犯的10年期限。
1955年10月3日,委內瑞拉卡拉卡斯(Caracas)的代理情報負責人向上級呈報,壹名在歐洲曾受他統率,當時住在馬拉開波(Maracaibo)的可信友人9月29日向代號"犯罪旋律-3"(CIMELODY-3)的幹員通報,德國前裝甲兵薛鐵龍(Phillip CITROEN)秘密告訴他,希特勒還活著。
薛鐵龍說,由於贰戰結束已達10年,聯軍無法再把他當成戰犯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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