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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11-01 | 来源: 法制晚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高晓松 | 字体: 小 中 大
刑期在2个月以下的只有1件。2016年12月22日22点29分,姜某醉酒驾驶奥迪车行至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江边城外饭店门前北侧处,与行人发生纠纷。经检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0.8毫克/100毫升,该人自动投案。法院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姜某拘役1个月15天。
和郎永淳案最相似案件司机被判拘役2个月
在这30起案件中,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各种情节和郎永淳案最为接近。
2017年3月27日15时许,张某酒后驾车行驶在海淀区圆明园西路(主路)圆明园西门前时发生交通事故。张某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经检测,醉驾司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7.4毫克/100毫升,和郎永淳被查时的血液酒精含量只差0.5毫克/100毫升。2017年4月13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新闻背景
2017年10月5日22时40分许,郎永淳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八王坟路口发生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发现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07.9毫克/100毫升。10月6日,郎永淳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后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网上不少传闻表示,郎永淳是被碰瓷了。-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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