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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12-05 | 來源: 娛樂之唐唐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梅艷芳 | 字體: 小 中 大
縱觀梅艷芳的遺囑:“每月給母親7萬元生活費,其余則分別給姨甥、侄兒當教育基金,將物業贈送好友劉培基等。”可是梅母最後卻堅稱這是在梅艷芳頭腦不清楚時立下遺囑,後來甚至很多次的對外哭窮並要求繼承全部財產,最後的結果是生活費由每月7萬漲到14萬,隨後又是18萬,不過對於壹個貪得無厭的人來講,多少錢都是不夠花的。
就在梅艷芳去世沒多久,梅母壹度為了博取大眾的同情甚至在媒體面前曝料,沒錢生活壹度要靠撿垃圾菜葉度日,最可氣的是將梅艷芳所有的遺物拿出去拍賣,甚至是梅艷芳生前的貼身衣物,真可謂丟盡了女兒梅艷芳的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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