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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12-08 | 來源: 摘自2014年第2期《炎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毛澤東 | 字體: 小 中 大
眾所周知,毛澤東並沒有對從胡喬木最早說的遵義會議確立他的“中央領導地位”提出異議,換句話說,他是完全認可和欣然接受了的,但他為什麼又不止壹次地說第伍任領袖是張聞天而他只是“副手”呢?其中有何玄機?
我們再看看其他壹些中央領導人的說法。
周恩來,1967年7月12日,談到毛澤東成為我們黨的領袖前的伍任領袖時,就說:“第伍任是張聞天,他當了拾年總書記。”(參見何方《黨史筆記》。何方對“拾年”解釋說:“這可能是個概數,即使算到1943年中央機構調整也只有8年。”)
在1979年8月25日舉行的張聞天追悼會上,鄧小平致悼辭,說張聞天“在這次會議(遵義會議)上被選為黨中央總書記”。
1985年4月13日,胡喬木約張聞天選集傳記組的人談他回憶張聞天的文章時,說:(在遵義會議上)“……因為他(張聞天)起草了遵義會議的決議,而且推舉他為總書記。”(見《胡喬木談毛澤東與張聞天》,載2011年第8期《炎黃春秋》)——胡喬木這樣說不是直接違反和否認兩個《歷史決議》嗎?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順便說壹下,遵義會議上,大家都擁護和選舉張聞天為總書記,而他本人並不願意接任,致使有20多天黨內無領袖,即無第壹把手。最後,張聞天見實在推不掉才接任。當時毛澤東也是力主張聞天任總書記的。由於張聞天作風民主,後來毛澤東不止壹次地戲稱張聞天為“開明君主”、張聞天的夫人劉英為“開明娘娘”。“柒大”以後,毛澤東稱劉英為“叁朝元老”(參見王林育《張聞天與劉英》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147頁),哪“叁朝”?顯然是博古、張聞天和毛澤東。可見,從毛澤東自己的講話中,他自始(他成為黨的領袖起)至終即到他逝世前不久(1976年1、2月),都沒有否認過張聞天是壹任(或:壹代)領袖。
關於毛澤東作為中國共產黨的第壹把手,即成為黨的領袖的具體過程,有人做了這樣的考證和說明:“自中共六屆六中全會(1938年10-11月)後,遵義會議以來接替博古負總責的張聞天開始主動將領導工作讓渡給毛澤東,至1940年5月毛澤東已經在事實上完全主持中央事務。1940年至1943年間,無論在形式上還是實際工作中都成為中共領導者的毛澤東……”(歐陽奇《論共產國際對毛澤東及其思想的認識軌跡》,《中共黨史研究》2012年第3期第42頁)
我們再來談談關於“總負責人”的稱呼。既然事實——歷史事實是張聞天在遵義會議後擔任總書記,黨的歷史書上為什麼只說張聞天是“總負責人”而不說他是“總書記”?我詢問黨史學界壹位對黨史很有研究的學者,他告訴我,1938年張聞天就《救亡日報》記者於該年2月在延安對他的采訪稱他為“中共中央總書記”後,4月12日至14日,在武漢出版的《新華日報》連續發表聲明,說中共中央有幾個書記,向無所謂總書記。(詳見《張聞天年譜》上卷第544頁、554~555頁)是因為這樣,黨的歷史書上只說張聞天在遵義會議後是“總負責人”而不說他是“總書記”嗎?對這個問題,在張聞天身邊工作九年(亦有人稱他為張聞天的秘書)的何方認為張聞天遵義會議後的職務應該稱為“總書記”,不應該稱為“總負責人”,他不僅著書、寫文章談這個問題,還和張聞天的夫人劉英親自找鄧力群(在1987年“拾叁大”前任中央書記處書記時)問過,跟他說遵義會議後張聞天明明是“總書記”,為什麼不如實地這樣說,而稱張聞天是“總負責人”。鄧力群沒法回答,他就把陳雲拉出來,說:“這是陳雲同志的意見。陳雲同志既然這樣說了,就這樣吧。”(2008年丁東、閻長貴壹次造訪何方時,聽他這樣說)陳雲是主持張聞天追悼會的,對鄧小平在悼辭中稱張聞天在遵義會議上被選為總書記,他並沒有表示不同看法。究竟是根據張聞天本人的聲明,還是根據陳雲的意見,以及還是其他什麼原因,我們黨史書壹直把張聞天遵義會議後的職務稱為“總負責人”(或“負總責”)而不稱為“總書記”,這仿佛還是壹個需要做出壹定說明的問題。
從實質上說,“總負責人”和“總書記”並沒有什麼區別,但給人的感覺不同。“總書記”似有法定性,而“總負責人”使人覺得是“臨時的”或“暫時的”。中國人向來強調“正名”,在這個意義上講,稱“總書記”好,還是稱“總負責人”好,也是壹個值得考慮的問題。畢竟在黨的文件(悼辭也算黨的文件吧)中,在中央領導人的講話中,對同壹個問題說法不同總不好吧。-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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