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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2-05 | 來源: 螞蟻競走拾年了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章瑩穎案 | 字體: 小 中 大

當地時間2017年7月3日,伊利諾伊州厄巴納,美國聯邦法院首次對涉嫌綁架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的嫌疑人布倫特·克裡斯滕森舉行法院聽證,當地華人在法院外集會呼吁伸張正義,嚴懲凶手 人民視覺
“有錢能使鬼推磨”成為訴訟界的默契
“美國的司法系統在建國初確立時,目的就是服務於有錢的白人,盡管在後來的200多年進行了各種完善,但在這個司法體系中,你擁有的經濟資源和政治資源越多,你就會受到更多的法律保護。”
程紹銘舉例稱,在美國,低收入人群想請好律師打贏官司幾乎是不可能的,在無力承擔律師費的情況下,只能聘請州政府資助的公共辯護律師。但是,美國各州政府預算不斷削減,訴訟案件卻有增無減,公共辯護律師平均每年每人要處理數千件訴訟案件,直接導致對每個案件分配的精力大大減少,勝訴的可能性相對變小。而且這種免費公共辯護律師,絕大多數都是剛畢業缺乏經驗的新人或是即將退休的老年人,使這種免費法律服務的質量大打折扣。
美國是聯邦制國家,有兩套平行的法律系統,壹套是州的法律,壹套是聯邦的法律。和中國的法律體系最大的差異是,聯邦法院的司法管轄權是非常有限的。因此,在美國會出現壹名罪犯在聯邦法院被判刑後,到州法院會再次被判刑。
程紹銘回憶起自己在求學時和美國同學在刑法課堂上的爭論,指出“美國的司法理念是,要在法律程序上沒有瑕疵。因此,在美國壹個刑事案件成立的要求是很高的,要沒有任何的疑問”,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仍會有很多冤案錯案,原因包括指認錯誤等。某種程度上說,美國的司法公正主要體現在程序上,結果的公正並無可靠保障,司法制度也會被濫用。
“壹個窮人可能因為偷了幾瓶可樂就身陷囹圄,而另壹些涉案金額大、犯罪情節和社會危害性嚴重的案件,嫌犯反而能通過聘請律師、利用法律漏洞逃脫法律制裁,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我們所說的白領犯罪。”程紹銘介紹說,近期壹個典型案例就是前弗吉尼亞州州長麥克唐納受賄案,其被指控接受了壹名商人提供的16.5萬多美元的禮品、免費度假和貸款等好處,並幫助這名商人推廣他的營養品以作回報。2014年麥克唐納被聯邦法院判定犯有多項受賄罪,但因為其所聘律師不斷走司法程序,利用各種法律漏洞,通過兩年多時間,前後花費超過260萬美元,於2016年推翻了美國最高法院對他的受賄裁決。
在美國,“有錢能使鬼推磨”在訴訟界是大家心知肚明的默契。曾為美國前橄欖球明星辛普森辯護的美國知名律師德肖維茨在《金錢可以買到無罪判決嗎》壹文中也承認“沒有富人被判處死刑,這確實是真的,死刑基本上是為窮人准備的”。這背後正是靠壹群律師費高昂的“夢幻律師團隊”來掌控案件的發展方向。而且這些律師從來不嫌事大,因為事情越大律師從中賺取的傭金越多。當時跟蹤此案和其他公職人員腐敗案例的分析人士對媒體表示,這壹裁決的判例可能增加此類案件今後的辦案難度。也就是說,遇到類似的案件,就有人能夠依照此判例“光明正大”地逃脫應有的法律制裁,再次讓美國社會及其法律的公正性蒙羞。
如何看待美國法律體系下的辦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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