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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2-27 | 來源: 中央社即時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樸槿惠 | 字體: 小 中 大
(中央社首爾27日綜合外電報導)南韓檢方今天以貪腐和濫權罪嫌,將前總統樸槿惠求處30年徒刑,宣判日期訂在4月6日。樸槿惠因涉嚴重貪污丑聞從而引起大規模街頭抗議,而遭彈劾下台。
法新社報導,樸槿惠去年3月遭彈劾下台,迄今已被羈押317天。
南韓檢方聲明表示:「我們請求法院將被告判處30年徒刑,並處以1185億韓元(約新台幣32.33億元)罰款。被告身為南韓總統,必須為這個丑聞承擔最高責任。」
檢方指出,樸槿惠與閨蜜崔順實共謀,向南韓3大企業叁星集團、樂天集團及鮮京電信公司收受與期約總計592億韓元(約台幣16億1575萬元)的賄賂,相對提供政策優惠。
現年66歲的樸槿惠還被指控,強迫18家大型企業向崔順實成立的2個基金會「捐獻」774億韓元(約新台幣21億1203萬元)。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本月稍早判決,崔順實犯下濫權、賄賂及幹涉政府事務罪,處以20年徒刑。
外界認為,崔順實案的判決與量刑,是樸槿惠在同壹法院判刑的潛在指標,因為崔順實遭到的18項罪名指控中,有15項和樸槿惠重疊。
樸槿惠的判決日期訂在4月6日。她自去年10月以來就不再出庭,她指責庭上抱持政治偏見。
壹些法律專家認為,樸槿惠的處境比崔順實更不利;他們指出,將崔順實判刑的法官指責,樸槿惠竟將總統權力「下放」給私人。
路透社報導,樸槿惠的律師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含淚請求庭上從輕發落。他說,樸槿惠曾盡最大努力,「不分晝夜」領導國家。
法院外的數百名樸槿惠支持者高喊:「立刻釋放我們的總統。」原由樸槿惠領導的保守派反對黨自由韓國黨(Liberty Korea Party)譴責檢方求處重刑。
自由韓國黨發表聲明說:「檢方的求刑比死刑更嚴厲。」(譯者:陳彥鈞/核稿:張佑之)1070227-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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