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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3-30 | 來源: 鳳凰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張扣扣 | 字體: 小 中 大
沖突發生後,村長說,你趕緊把人家這個送到醫院裡面看。當時王自新說,他把我們老叁打的,臉上打的誰去看?最終在村幹部的協調下,汪秀萍被送到鄉醫院進行搶救。
在得知汪秀萍已經死亡後,村幹部立即向警方報了案。隨後,警方將王家父子叁人全部帶走進行了調查。公安局通過調查取證,確認是王富軍兄弟打的。
采訪中我們發現,王富軍所說的1996年那起案件的經過,基本上與判決書所認定的事實壹致,然而,對於王富軍的這些說法以及法院的判決,張扣扣的父親和姐姐並不認同。
張扣扣家人不認同當年法院判決:他們家有當官的
張扣扣姐姐張麗波:
很多人出來做的假證,你知道為什麼嗎?人家當官,在農村就是誰當官我向著誰說話,這是壹個事實,假如說我爸爸當官,老百姓都向著我們說話。
張扣扣姐姐口中說的這個當官的人,指的是王家的大兒子王校軍。在當地相關部門提供的王校軍的工作履歷上,我們看到,在1996年8月案發時,王校軍在當地的廟壩鄉政府任黨政辦主任,1998年7月,提拔為了廟壩鄉副鄉長。
在張家人眼中,案發經過又是怎樣的呢?
張扣扣的姐姐張麗波:
(汪秀萍)走到他家門口,他家老贰就這麼站在那裡,最後我們走到跟前,比如說我要從跟前過,你站在那裡,嘴裡開始罵,你壹個小伙子罵壹個女人,女人肯定要還口,你要不罵她能還口,最後我媽罵他,罵著急了,他抓著我媽頭發,打起來了。那個棒子從屋裡拿出來,並不是在馬路上撿的,馬路上哪兒有那麼多棒子給他撿。
而除了這些之外,最讓張家人不能接受的是,當年用木棒打死人的是王家的贰兒子王富軍,而法院最終認定的卻是王家的老叁王正軍。采訪中,張扣扣的父親向我們講述了妻子當年被打倒在地時的情形。
張扣扣父親張福如:
他家老贰,拿著棍子,從後面壹下打在頭上了。打完走了,我的妻子咚倒地上了,我就往後看到了。判個最小的,最小的因為啥,不夠18歲,最後這個案子,我跟你說這是他們寫的,我說是老贰打的,他們最終寫老叁打的。
而除了對這起案件的事實認定和定罪量刑不滿之外,對於民事賠償部分,張家人也壹直無法接受。判決書顯示,當年張家人要求賠償的經濟損失包括喪葬費、贍養費、撫養費、死亡補償等共計25萬元,而法院最終判決的金額為9639.3元,除去王家之前已經支付的8139.3元喪葬費,張家最終只拿到了1500元的賠償。
雖然對於這個判決結果張家人始終無法接受,但他們並沒有選擇上訴或者申訴,隨著時間壹天天過去,這起案件也在逐漸被人們所淡忘,然而誰也沒有想到,這起正在被人們淡忘的案件在20多年後又引發了壹起血案,給兩個家庭造成了更大的傷痛。-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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