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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4-13 | 来源: 加西网 | 有61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赔偿业主47万
业主向法院表示,由于HU女士悔约,导致他们损失了47万元,即原先商定价格225万元和最终成交售价178万元的之间差价。
而HU女士则在指责业主没尽力将其损失降到最低。指业主应该在4月初就应该把房子重新挂牌,估计能卖出218万元的高价;或者开价200万元,而不是225万元,也能吸引一些买家。
不过,安省法官否定HU女士的说法。
法官于今年4月6日裁定,业主有权根据合同的差价获得赔偿至少47万元。
法官也表示,HU女士在房屋竞标战中,高估自己的贷款能力,导致纠纷也影响自己的生活。
法官也在裁决中建议买方,签订售房协议时需要附加一个条款,如房贷申请被拒,或现有房屋的出售不顺利,有权取消他(她)的合约,以避免卖买双方的纠纷。
来源:https://www.canadianjusticereviewboard.ca/articles-caselaw/case-law/gamoff-v.-hu,-2018-onsc-2172- 地产及投资版面的文章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请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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