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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5-06 | 来源: 江苏警方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有时候帮朋友投票、砍价,扫描二维码获取话费,转发某个广告领取红包,点赞领取礼物等,也会被变相“搜刮”到家庭住址、消费习惯、收入等个人信息。
如某知名人士所言“用户愿用隐私换便利”,若企业将用户货币化,或许是可以赚许多钱的,但这是不义之财,用户可以通过合适的手段去反制。
一旦发现自己个人信息被泄露,应勇敢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投诉、举报和诉讼等方式,理性维权。
保护个人信息最有力的手段就是法律
? 相关保护
在此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简称《网络安全法》)已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同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
然而,因为个人信息的交易不像直接交易那样,有显着的危害性和强烈的识别性,目前颁行的《网络安全法》及“两高”对个人信息的司法解释存在局限性——只规定了买卖个人信息可入刑,没有明确怎么收集、怎么利用这类隐私条款应该涉及的规范。

自2018年4月4日起,至2018年5月4日止,公安部就《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该规定是为深入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规范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依法落实安全责任义务,维护网络安全秩序,保障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合法权益。
意见稿拟规定,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窃取、非法出售、非法提供个人信息,即使不构成犯罪,没有违法所得,也将被处以最高一百万元的罚款。
但是这远远不够
互联网没有“删除键”,每个人都应需提高防范意识。
如何保护你的隐私?
你在网上的“个人信息”包括什么?
哪些东西不能随意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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