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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6-06 | 來源: 滔滔雄辯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范冰冰 | 字體: 小 中 大
都說當官灰色收入高,權力尋租容易,所以我們看到每年都有很多大學畢業生甚至碩士、博士放棄技術研發企業的工作機會,數千人過獨木橋搶壹個基層公務員崗位,造成人力資源浪費還是其次,其中反映出來的當下主流而畸形的人生觀、社會觀、價值觀更讓人唏噓不已。

同樣的,明星也是賺大錢的行業,尤其是我國頻頻出現天價片酬,於是北影、上戲等明星搖籃就成了青年們夢想出人頭地的舞台,北漂拾多年,只為了修煉成“星”壹朝成為鎂光燈下萬眾矚目的演員、歌手,獲得財富的大爆發。更新更潮的是當網紅、主播,據說每個月光收到的禮物都輕松破萬,於是孩子們前赴後繼的放棄學業,想方設法爭奇斗艷成名賺錢……

雖說職業沒有貴賤之分,但是收入確有高低之分。當壹個社會的分配傾向於這樣的群體時,當壹個社會的價值觀對這些崗位的人推崇備至時,那些腳踏實地搞科研的科學家,那些企業裡踏實搞研發的技術人員、那些工廠裡日夜加班生產產品的工人、那些農田裡踏實種植糧食的農民,必然會逐漸滑向分配的末端,成為分配失衡的最大受害者。這也就客觀上造成了莫言、屠呦呦即便獲得了諾貝爾獎卻也沒有能力在北京買壹套房子的窘迫。

娛樂圈高收入也就罷了,畢竟你漂亮你說了算,但偷稅漏稅就太可惡了。我們可以算壹筆賬,如果按照某位明星4天6000萬的酬勞為基數,那麼TA應納稅近2700萬元,實際收入3300萬元。這2700萬被國家征收後可以用來援藏、修希望小學、支持科研項目,這些都是典型的資源優化配置。但人貪婪呐,3300萬仍不滿足,非要眼紅這6000萬,於是陰陽合同就這樣應運而生了。其實賺3300萬和6000萬有什麼區別呢。
稍微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偷稅漏稅可不是壹件小事。
稅收制度作為壹個國家調控貧富差距、對社會財富進行贰次分配的有效手段,是保障國家公權力有序治理的基礎制度。但據相關數據報道,2009年,工薪階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占個稅總收入的50%,而到了2017年,這壹比例已經占到了70%。這說明,收入最低的工薪階層壹直是納稅的主力軍,月收入3500的工薪階層,還在繳納個人所得稅,而明星數以千萬億萬的收入,卻可以通過陰陽合同不納稅進入個人腰包……像“范爺們”這樣的明星、企業家及稅收部門不能有效覆蓋的高收入群體,正在成為逃稅漏稅的主力軍,個稅征收上的的不公平感,也是本次事件持續的發酵的社會根源。-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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