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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6-29 | 来源: 加西网 | 有1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魁北克新闻 | 字体: 小 中 大
加西网报道:尽管魁省通过的宗教中立法案(Bill 62法案)颇受争议,但是还是在去年10月18日通过了,该法案要求所有在魁北克省接受公共服务的民众,必须把脸露出来。也就是说,原先戴面纱遮脸的穆斯林女子,即使在坐公交车的时候,也不能再穿全身式罩袍(burka)和只露出双眼的面纱(niqab)。

除了禁止蒙面外,该法案还就所有与宗教有关的要求设立了广泛的限制。比如62号法案还将禁止在受到政府资助的托儿机构,对孩子教授具体的宗教信仰。
不过该法案的实施并不顺利,之前在去年年底已经被法官要求魁省省府拿出一个落实在公共场合不得遮脸才能得到公共服务的指导细则,否则该法案将涉嫌侵权,不能实施。
魁省政府在今年五月比较低调地出台了相关的指导细则。
而昨天(6月28日),魁北克省高等法院法官Marc-Andre Blanchard更明确地裁定该法案中的第10条,即不能遮脸的条款,违反了加拿大人权宪章赋予的宗教和信仰自由。法官表示如果该条款实施,将给穆斯林妇女带来不可挽回的伤害。
他下令暂停该法案的第10条,该法案定于7月1日生效,除了第10条之外。
魁省政府目前还没有决定是否就此裁决进行上诉。- 温哥华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或许可,严禁转载或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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