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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6-30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如:納哈爾不知道他的第5任妻子考爾何時進入加拿大,或者她來自印度的哪個地方(盡管這似乎是對正確地名的混淆)。考爾也不知道她丈夫來自印度哪個地方,也不知道他在埃德蒙頓的輪班工作時間表。盡管兩人都知道對方的個人情況,但他們在會面時,開始生活在壹起時,最近的假期、蜜月和最近的性接觸等方面的記錄存在差異。
該官員指出,納哈爾和妻子的肢體語言不像真正的婚姻。
第5任妻子考爾在她的司法審查申請中認為,移民官員不合理,並且行為惡劣。
例如,她指這名移民官員表示壹個孩子不是真正的婚姻證明,但兩個會是。而法院對此反駁指,這個引述是脫離背景的,而且僅僅是官員的方式,即必須在適當的背景下考慮包括兒童在內的所有因素。
在法律上,移民官可以根據婚前關系的長短來判斷婚姻的真實性;在年齡、興趣和財務方面的兼容性;兩人如何溝通;彼此了解多少,以及當事人之前的婚姻。

加拿大聯邦法院法官Richard Bell先生表示,裁決將考慮當事人之前所贊助配偶的申請的數量,以及何時和為什麼終止這些婚姻。
據律師表示,目前居住納哈爾埃德蒙頓的納哈爾第伍任妻子和女兒很可能會以人道主義提出申請。否則,她們將不得不離開加拿大。-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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