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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加西網 | 有3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加國入籍及公民申請 | 字體: 小 中 大
當時保守黨政府這壹政策的目標是減少和加拿大沒有多少聯系的人,無限期地傳遞他們的公民身份。
當時,在加拿大這項法律生效叁個月後,女兒Rachel則好出生,Chandler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向駐北京的加拿大大使館提交了女兒申請國籍的文件。
Chandler被告知,由於他不出生在加拿大,而他女兒也不出生在加拿大,所以她不被允許保留加拿大公民身份。
另外,由於中國國籍法的規定,女兒不可能是中國人。如此下去,女兒可能就成為無國籍人,好在Chandler的父親是愛爾蘭人,他發現愛爾蘭政府願意給予其孫女公民的身份。


之後,他們所生的第贰個孩子Ryan就登記成為中國公民。但Chandler表示,加拿大孩子回家不應該有障礙。
去年,Chandler在BC省找到了壹份工作。他和家人決定申請孩子們成為加拿大公民。但聯邦政府建議他將孩子帶回加拿大的方式是贊助他們團聚移民加拿大。
目前,Chandler已經完成了申請文書工作,但仍在等候批准。
他表示現在和家人分離非常痛苦。

加拿大國籍法的支持者Chapman表示,這是壹個應該讓所有生活在國外的加拿大人都關注的問題。
Chapman表示,有多少加拿大人有類似的情況?有多少加拿大人在海外工作?有多少加拿大人的子女在境外出生? 可能很多長期在海外工作居住的加拿大公民根本不了解這件事。
Chapman說,解決方案很簡單:修改法律,以便出生在國外的加拿大孩子在加拿大生活3年後,自動重新獲得加拿大公民的權利。這與永久居民成為公民所需的時間相同。
Chapman表示,加拿大新公民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可以繼續自動擁有加拿大公民身份,而海外出生以來本來就是公民的加拿大人則沒有這種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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