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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7-10 | 来源: 政知见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报告建议:
国务院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措施。在2019年年底前出台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快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召回制度
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在2018年年底前依法制定并公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
不少大气污染较重的地市尚未制定地方性法规。
报告鼓励地方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先于国家进行立法。
2018年底前,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制定或修改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条例,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上位法规定,增强法律的操作性、规范性、约束性,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全覆盖。
对于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违法问题,要纳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范畴,落实法律责任,依法严肃处理。
最高法院长周强、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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