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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8-02 | 來源: 鳳凰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梅艷芳 | 字體: 小 中 大
近日,有媒體跟拍梅艷芳大哥梅啟明,發現原來靠梅艷芳遺產盡情享樂的他,如今卻變得拾分節儉。

梅艷芳過世之後,特意設立信托基金讓其每個月給母親覃美金20萬港元(約17萬人民幣)的生活費,讓老人家能夠安享晚年,等梅媽百年歸老後將剩余的遺產捐出去。原本這樣的安排也算是合情合理,但是梅媽和梅艷芳大哥梅啟明卻不領情,多次打官司要求壹次性獲得所有遺產,還曾拉橫幅以博得大眾同情。然而每次都是以失敗告終。

母子倆這樣做的目的又是什麼呢?原來梅艷芳大哥梅啟明是個游手好閒的人,靠著妹妹的遺產胡吃海喝,終日享清福,吃軟飯。梅媽為了幫兒子安祥過日子,也是出盡所有辦法。據悉梅媽每個月的生活費除了請工人服侍、水電費等全部支出後,還有約10萬港元(約8萬人民幣)剩下讓梅啟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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