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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02-04 | 來源: 網易娛樂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陳冠希 | 字體: 小 中 大
香港社民連主席黃毓民昨天表示,警方要找尋相片源頭其實拾分簡單,只需要求陳冠希(相關視頻)交出電腦助查,他說:“不雅照的源頭在哪裡其實大家都知道,就是陳冠希(相關視頻)的電腦,警方都沒有去找陳冠希(相關視頻)家裡那部電腦看看呢?”
昨天,導演李力持在出席壹個宣傳活動時也質疑:“警方已經抓到發照片的人,那還抓不抓拍照片的那個?”
網友聯名不點名批評拍艷照人
壹群聯名為“來自世界各地的廣大網民”發起的網上聯署,提出不點名批評稱:“該藝人並沒有檢討自己的過失及所作所為對受害女藝人所造成的傷害,反而指摘他人……”至今已經有逾2800人簽署。
香港討論區昨天( 2月3日 )發起“淫照誰人有罪?”投票,76%網民稱“拍不雅照的那個人”有罪、12%認為發布者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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