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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9-17 | 来源: 山东高法 | 有2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借了一次又一次
还都是一千万一千万的借
有钱人的世界小编不懂
三套房产,老张自愿“放弃继承”
在债主讨债
法院强制执行期间
老张做了一件事
引起债主的强烈不满
原来,他主动放弃了自己对去世儿子遗留的三处房屋份额遗产所享有的继承权。据悉,老张夫妇的儿子小张于几年前去世,而林女士是小张的妻子。林女士与小张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了湖里区五缘湾的两套豪宅以及思明区厦禾路的一套房产。这三套房产,均登记在小张名下。
2010年5月,小张去世。小张和妻子一共生育两个子女,即小河、小莉。2016年4月30日,老张自愿放弃其对儿子遗留的上述三处房屋份额遗产所享有的继承权,还去办理了公证手续。
对于放弃继承权
老张是这样说的——
老张说,他放弃对三套房产的继承权,是本着让孩子受益最大的原则,想给孙子多留一些遗产,所以才将所有的财产由两个孩子继承,并不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意图。
对此
债主肯定不乐意了
阿建、阿亚为此将老张告上法庭
老张的儿媳和孙子、孙女
也被列为案件第三人
焦点:
放弃继承权,有效还是无效?
这个案件的焦点
在于老张“放弃继承权”
到底有效还是无效?
对此债主是这样说
这三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林女士对上述三套房产拥有各二分之一的份额。所以,债主此前已经申请查封了上述三套房产。因为小张已经死亡,上述房产属于小张的份额(即三套房产的各二分之一)应当由小张的继承人继承。根据林女士提供的《公证书》,小张的继承人共有5人,分别为小张的父母老张夫妇、小张的子女以及小张的配偶林女士。老张可以依法继承小张房产份额的五分之一,因此,老张对上述三套房产拥有1/10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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